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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標題 【法案分析】年金改革解套?
發表日期 2013-05-28
作者 林子暉

2013年5月23日立委孫大千宣佈將參考財政部長張盛和去年的建議,提出國家退休基金修法草案,以整合政府四大基金(註1)朝向法人化與公司化管理,提昇經營績效,改善各大退休基金的財務狀況。

孫大千立委的提案對於目前陷入困境的年金制度似乎打開一線生機,不再糾結於公務人員所得替代率的天花板高低、勞保提撥率增高與否等種種牽動社會利益衝突的敏感神經。

而政府基金透過法人化或公司化經營模式提昇獲益績效,以此改善財政,擴大政府可運用的資本,並非沒有前例。以國家基金運作最典型的案例:新加坡淡馬錫控股公司,由新加坡財政部100%持股的"私人企業”,持有新加坡股票市場47%的市值,投資報酬率高達46%(註2)。 

 

三個基本問題

然而,若不能回答下述基金性質、監督機制到風險控管的問題,亦難保整合四大基金的法人不會成為另外一個拖垮財政的巨獸?!

首先,在面對財政黑洞恐懼的同時,絕不能忘記四大基金(註3)的根本功能是社會保險,維繫所有國民退休金、保險金與基本儲蓄基金,肩負社會安全網的重責大任。因此必須是,也必然是由國家進行最終支付責任。因此若作為獨立法人運作機制,政府如何期待它投資獲利回補財政缺口,卻同時要承擔經營不善的風險。

第一個問題就直接衍生監督機制為何?政府絕不是在董事會列席即可,如何日常決策就能建立防瀆機制。以新加坡淡馬錫控股為例,其擁有私人企業豁免,不必公佈財務報表。這在台灣就斷不可行,畢竟新加坡獨特集權政治體制下所塑造的廉潔、高效的文官體制絕非台灣可比擬的。既然如此,這個整合四大基金的法人又如何在財務公開下如何安然渡過政治角力、輿論的紛紛擾擾,筆者認為絕不是46%投資報酬率的夢境就可說服的。

承上述基金性質與監督機制,都根本指向風險程度的問題,其承擔風險者並非可以自由決定持股比例的股東,而是默默耕耘等待退休金的勞動大眾。在追求更高投資報酬率的同時,多少風險是可以承擔的?這必須有嚴謹的法制規範,絕不可以訴諸”專業管理團隊”就可三言兩語帶過。這在各國主權基金運作失敗的案例上屢見不鮮,2009年的淡馬錫到2010年的中國投資公司都呈現不是增加規模、統一管理就可以真正解決把人民退休金、保險金拿來操盤的風險,更遑論台灣四大基金對股市護盤的種種劣跡。

 

小結

上述三大問題都不容許我們樂觀或者輕易的接受國家基金整合作為年金改革解套的說詞,更何況年金改革所涉及更大的課題在於財富重分配,讓每個勞動者、公務員都能擁有合理享受穩定退休生活的權利。四大基金的整合重點反而不在於如何共同營運投資賺錢,而是如何與稅制整體結合,搭配資本利得稅來真正翻轉政府破產、窮人吃自己的困境,而國家最終支付責任淪為空談的困境。

 

註1:  2013年5月24日中國時報

註2:  淡馬錫控股簡介  

註3:  四大基金

 

*作者為世新大學社會發展所研究生,本文為作者個人觀點,與口袋國會立場無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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