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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標題 【政策分析】何以補貼「旗艦」計畫?
發表日期 2013-06-25
作者 張十七

文化部今年度補助唱片業的名單一出,又引起業界一陣嘩然。其中福茂唱片的陳妍希因為演唱藝齡尚淺,最受批評。

政府的補助總是僧多粥少,批評者經常歸責於評審不公,質疑其專業性、代表性不足;但主事機關就是以名單經專家委員會決定,且程序充份為由辯解。或許因為批評與被批評者都摻雜了對藝文作品的主觀好惡,在這點上兩邊對不上話。綜觀獲補助名單還算多樣,要說專門針對主流補助,似也不當。

按這次補助根據的《旗艦型流行音樂製作與整合行銷補助要點》所陳,補助的目的主要在藉政府投資刺激民間投資增長。今年的補助名單公佈後,文化部在官網公告中說:「近年來唱片業經營不易,…以致人才斷層、市場萎縮、投資意願趨於保守,…政府制定相關補助辦法,以紓緩目前唱片公司營運困難的問題、降低投資風險、同時協助產業培植演唱類新人,以確保臺灣流行音樂產業持續優勢發展。」按此說,這項要求業者相對投資的補助具有救急性質。特別是文化部影視局對連日批評的回應中也引用台灣唱片銷售額持續滑落的數據(1997年為123.32億元,2012年則滑落至16.39億),以支持補助的正當性。

所以批評評審對作品的好惡是一端,但政策方向並不在貼補特定類型音樂,那麼我們應該回到原點來理解。

按新公佈的《2012年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年報》,2007至2011年唱片產業核心業別「唱片出版」、「電射唱片出版」、「錄音帶出版」、「音樂書籍出版」、「音樂詞曲版權代理」、「聲音錄製服務」、「音樂出版」等項的營業額加總,可得年均有近1%的成長率,其間出現先陷落後成長的趨勢。攸關此次爭議傳統通路「唱片出版」業別甚至有2.82%,若以受金融風暴影響的2008年為基期計算,則成長率更可觀。若按2008年文創發展年報的統計,近似唱片業別的「有聲出版業」在2002年至2007年的營業額仍也持續成長。

綜觀不同年份的文創產業報告,我們都可以看到音樂出版業有兩種反向的趨勢:實體唱片的銷售額下降,但網路上交易的線上出版與流通則興起。因此就產業發展來看,這個部門僅管沒有強勁成長,但也絕不如傳統唱片業以唱片銷量慘淡為根據所稱的那麼蕭條。我們可以理解成,音樂作品以其他通路或方式取得新生機,好比愈來愈多的現場演唱會,以及轉播授權交易的成熟。

如果音樂出版業並不蕭條,則《旗艦型流行音樂製作與整合行銷補助要點》的設立根據就有問題:漸式微的實體唱片出版可能因為政策干預而扭轉嗎?而占有發言權的唱片業主管與資深音樂人若主導、推動了這個補貼政策,形同排擠了這個部門技術轉型可動用的資源。那麼為什麼文化部至今仍對唱片銷量劇減念茲在茲呢?而大喊唱片業蕭條的業界人士,不乏作為跨國媒體集團台灣支部的資深經理人,豈有不知母公司利用新傳播科技轉型的能耐,使他們面對傳統式微的變局仍能持盈保泰或是更上一層樓。若然,文化部應該好好追究許多受補助的「旗艦」企業實際的營利狀況,看是否真的是因為市場蕭條而「投資意願趨於保守」?

不過或許這不限於唱片業而已。事實上目前文化部影視局推動若干補貼政策,在電影電視業也有類似的「旗艦」補貼計畫,但是補貼的名目則是有明顯的(政治)策略導向,主要是鼓勵跨國合製以利進入華語(主要即中國)市場。這些補助的共同點是吸納大部份的財政資源為少數的業界領導者所用。這不是「錦上添花」的問題而已,而是因為文創產業本來就有高度的營利與所得分配差異現象,產業內成名的領導者通常占有的市場份額不成比例的過高,並且會重覆地自我投資;但大量新進者則必須流血生產,忍受長期的極低工資與不穩定就業的邊緣待遇,並且需要來自他部門的貼補營生(比如非核心的文創工作者必須兼差過活)。在前新聞局、文建會、經濟部操作的「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方案行動計劃」報告中,即觀察到這個部門:「資本額在一億元以下的企業,其營業額的狀態則不甚穩定,也因此特別需要以政策扶持中小型甚或微型的產業。」政策投入相對多的資源給領導品牌,是要加重這個極化的現象?

意思是,補貼「旗艦」公司促其相對投資的效果,與將等量的補貼投入更多分散的中小型企業相較,何者更能促成產業發達與成長,還值得深思。

 

*作者為政大新聞系博士,本文為作者個人觀點,與口袋國會立場無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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