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議進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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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進度 |
決議 |
會議記錄 |
1 |
2012-05-29 |
二讀(廣泛討論) |
協商後再行處理。 |
10-10.pdf |
2 |
2012-05-22 |
二讀(廣泛討論) |
協商後再行處理。 |
66-67.pdf |
3 |
2012-05-15 |
二讀(廣泛討論) |
協商後再行處理。 |
80-80.pdf |
4 |
2012-05-08 |
二讀(廣泛討論) |
交黨團進行協商。 |
128-149.pdf |
5 |
2012-04-06 |
一讀 |
交教育及文化、財政兩委員會審查。 |
14-15.pdf |
6 |
2012-03-02 |
退回程序 |
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
9-9.pdf |
7 |
2014-05-30 |
三讀 |
完成三讀。運動彩券發行條例增訂第二十一條之一及第二十三條之一條文;並將第四條、第十三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及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通過。 |
20-24.pdf |
8 |
2012-12-18 |
黨團協商 |
一、擇期再做後續的協商;二、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第十三條、第二十二條及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本案協商結論:(一)、本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一項第一款刪除,其餘款次依序,第二項第五款修正為第四款;(二)、其餘條文均照聯席審查會通過之條文通過,另通過附帶決議:為確實監督發行機構管理運動彩券經銷商有關銷售、促銷、兌獎或管理規定,本條例修正通過後,行政院體育委員會應提出配套,修正運動彩券管理辦法有關規定。 |
252-259.pdf |
9 |
2012-05-31 |
黨團協商 |
做以下結論:一、本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一款刪除,其餘各款款次依序調整;二、其餘條文均照聯席審查會通過之條文通過。另增列附帶決議一項,文字如下:「為確保監督發行機構管理運動彩券經銷商有關銷售、促銷、兌獎以及管理規定,本條例修正通過後,行政院體委會應提出配套修正運動彩券管理辦法有關之規定。 |
249-251.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