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議案檢索 詳細資料
法案名稱 商業會計法第六十五條及第八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
提案日期 2013-11-15
會期 8屆4期
提案委員/機關 羅淑蕾;蔡其昌
關係文書
審議進度
日期 進度 決議 會議記錄
1 2014-01-14 二讀(廣泛討論) 協商後再行處理。 170-170.pdf
2 2014-01-07 二讀(廣泛討論) 交黨團進行協商。 389-423.pdf
3 2014-01-07 交黨團進行協商。 P.423.pdf
4 2013-12-23 委員會 審查完竣 345-399.pdf
5 2013-11-15 一讀 交經濟、財政兩委員會審查。 1-1.pdf
6 2014-05-30 三讀 完成三讀。商業會計法增訂第二十八條之一、第二十八條之二、第四十一條之一及第四十一條之二條文;刪除第六十三條條文;並將第十一條至第十三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第四章章名、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一條、第六章章名、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至第四十七條、第四十九條至第五十三條、第五十五條、第五十七條至第六十一條、第六十五條及第八十三條條文修正通過。(二讀時,第五十四條及第六十四條均維持現行法條文,不予修正。) 13-20.pdf
7 2014-05-27 黨團協商 一、第四十四條條文:將第一項句首「金融商品」修正為「金融工具」,其餘均照審查條文通過。二、第四十九條條文:將現行條文第二句「折耗科目」之用語修正為「折耗項目」,其餘均照現行條文通過。三、第八十三條修正為:本法自公布日施行。本法中華民國○○○年○○月○○日修正之條文,自一百零五年一月一日生效。但商業得自願自一百零三年會計年度開始日起,適用中華民國○○○年○○月○○日修正之條文。四、其餘條文均照審查會通過條文通過。 291-29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