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
2023-05-26 |
三讀 |
完成三讀。公共電視法增訂第十二條之一條文;刪除第六條及第八條條文;並將第一條至第三條、第七條、第十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六條、第十八條至第二十一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八條、第三十二條及第四十條條文修正通過。〔二讀時,依協商結論第十條、第十六條及第十八條均照行政院提案條文通過;第十七條、第二十四條、第三十條、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及第五章均維持現行條文及章名,不予修正;委員范雲等提案第二十八條之一、台灣民眾黨黨團提案第二十九條之一、第四十六條之一及第四十六條之二條文,均不予增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