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
2023-05-30 |
三讀 |
完成三讀。入出國及移民法增訂第七條之一、第二十一條之一、第二十三條之一、第七十二條之一及第七十四條之一條文;刪除第七章章名、第四十條至第四十六條及第八十四條條文;並將第三條、第五條、第六條、第八條至第十條、第十二條、第十五條、第十八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至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一條至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八條之一、第三十八條之四、第三十八條之七至第三十八條之九、第四十七條至第四十九條、第五十二條、第五十五條至第五十七條、第六十四條、第六十五條、第六十八條、第七十條、第七十四條、第七十五條至第八十條、第八十三條、第八十五條至第八十七條、第八十八條及第九十五條條文修正通過。〔二讀時,依協商結論第六十二條及第八十一條均維持現行條文,不予修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