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案名稱 | 討論事項擬決議「時代力量黨團擬具之增列討論事項第三案」乙案(時代力量黨團提案) |
提案日期 | 2016-12-02 |
會期 | 9屆2期 |
表決結果 | 反對重新修定 |
贊成者 | 21人 |
林昶佐,Kawlo.Iyun.Pacidal,洪慈庸,黃國昌,徐永明, 李鴻鈞,陳怡潔,周陳秀霞,許淑華,羅明才,楊鎮浯,費鴻泰,許毓仁, 簡東明,徐志榮,鄭天財,陳宜民,吳志揚,蔣萬安,柯志恩,陳雪生 | |
反對者 | 71人 |
何欣純,鄭寶清,劉櫂豪,黃國書,許智傑,劉世芳,柯建銘,吳秉叡, 廖國棟,江啟臣,孔文吉,劉建國,尤美女,王定宇,鍾孔炤,陳素月, 李麗芬,莊瑞雄,黃偉哲,林德福,徐榛蔚,施義芳,呂孫綾,葉宜津, 吳琪銘,周春米,鄭運鵬,林俊憲,邱議瑩,蕭美琴,羅致政,趙天麟, 陳亭妃,陳其邁,黃秀芳,陳明文,林靜儀,蔡易餘,吳玉琴,蘇震清, 楊曜,余宛如,江永昌,吳焜裕,李彥秀,趙正宇,邱泰源,邱志偉, 蔡適應,陳瑩,管碧玲,陳賴素美,賴瑞隆,Kolas Yotaka,陳歐珀, 洪宗熠,李俊俋,顏寬恒,陳學聖,段宜康,蘇巧慧,吳思瑤,張宏陸, 李昆澤,陳曼麗,王榮璋,郭正亮,張廖萬堅,蘇治芬,姚文智,王惠美 | |
棄權者 | 0人 |
議案內容 | |
立法院第 9 屆第 2 會期第 13 次會議
(五)時代力量黨團提議增列討論事項第三案為: 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有鑑於國會改革已為本屆新國會之朝野共識,其中委員會中心主義 之會議室配置,為其中重要之硬體搭配。衡諸歐美等民主國家之國會之委員會會議室 配置,均以馬蹄型(官員席面對委員席)設計之,兼顧國會議員與行政部門官員各就 立法與行政平等發言及論辯之,同時規劃議事採訪及攝影區域、旁聽席等區域,莫不 希望藉由公開透明,提高公民參與。爰此,建請院會做成決議:「於第九屆第三會期 前,先擇一委員會試辦『委員會中心主義』之會議室配置試辦一會期後,再全面改建 本院所有委員會會議室空間。」請公決案。
經表決結果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8人,贊 成者21人,反對者71人,棄權者6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