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議案投票記錄 詳細資料
議案名稱 討論事項「預決算-第九案非營業部分營建建設基金第33項」乙案(黨團、委員提案)
提案日期 2016-12-23
會期 9屆2期
表決結果 反對重新修定
贊成者 10人
曾銘宗,張麗善,徐榛蔚,羅明才,許毓仁,李彥秀,蔣乃辛, 蔣萬安,陳雪生,陳超明
反對者 44人
何欣純,鄭寶清,黃國書,許智傑,劉世芳,柯建銘,吳秉叡, 劉建國,尤美女,鍾孔炤,陳素月,李麗芬,莊瑞雄,黃偉哲, 葉宜津,吳琪銘,周春米,鄭運鵬,林俊憲,邱議瑩,蕭美琴, 羅致政,鍾佳濱,黃秀芳,林靜儀,蔡易餘,林淑芬,余宛如, 江永昌,趙正宇,邱泰源,管碧玲,陳賴素美,賴瑞隆,洪宗熠, Kolas Yotaka,李俊俋,段宜康,林岱樺,張宏陸,陳曼麗, 王榮璋,郭正亮,張廖萬堅
棄權者 0人
議案內容

立法院第 9 屆第 2 會期第 16 次會議議事錄

(1)查行政院於2009年9月9日核定南鐵地下化,原訂自當年9月施工至2017 年5月完畢,該計畫北起永康中華陸橋(永康橋)以南約0.17公里處, 南至生產路以南約1.91公里,全長8.23公里。總經費293.6億元。

(2)然因南鐵沿線居民原認為台南市府原定計劃係「原軌原地施工」,借用 民地建臨時軌道,待地下化完工後再行原地重建家園,但台南市府未與 居民充分溝通、取得共識,即更改路線東移,顯失政府照顧人民之責, 造成紛擾未平,南鐵地下化亦停擺;涉及人民財產重大事項應由政府單 位積極與人民協調,是為政府之責,建議刪減8,093千元並凍結刪減後 預算335,000千元10%,俟至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 動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