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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案名稱 討論事項「預決算-第九案非營業部分營建建設基金第41項」乙案(黨團、委員提案)
提案日期 2016-12-23
會期 9屆2期
表決結果 反對重新修定
贊成者 10人
曾銘宗,張麗善,徐榛蔚,羅明才,許毓仁,李彥秀,蔣乃辛, 蔣萬安,陳雪生,陳超明
反對者 44人
何欣純,鄭寶清,黃國書,許智傑,劉世芳,柯建銘,吳秉叡, 劉建國,尤美女,鍾孔炤,陳素月,李麗芬,莊瑞雄,黃偉哲, 葉宜津,吳琪銘,周春米,鄭運鵬,林俊憲,邱議瑩,蕭美琴, 羅致政,鍾佳濱,黃秀芳,林靜儀,蔡易餘,林淑芬,余宛如, 江永昌,趙正宇,邱泰源,管碧玲,陳賴素美,賴瑞隆,洪宗熠, Kolas Yotaka,李俊俋,段宜康,林岱樺,張宏陸,陳曼麗, 王榮璋,郭正亮,張廖萬堅
棄權者 0人
議案內容

立法院第 9 屆第 2 會期第 16 次會議議事錄

有鑑於營建建設基金轄下分基金自94年度起陸續裁撤,惟後續餘存權益之 清理長達11年,尚有迄未清理完竣者,已明顯延遲。另已裁撤基金未編製 清理或結束整理基金決算,相關資產保全及債務清理之透明度不足,易衍 生弊端,爰此要求內政部應於三個月內依法建立基金裁撤制度,並依規定 編製清理決算書表,送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備查,以利立法院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