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案名稱 | 討論事項「預決算-第九案非營業部分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第1項」乙案(黨團、委員提案) |
提案日期 | 2016-12-23 |
會期 | 9屆2期 |
表決結果 | 反對重新修定 |
贊成者 | 10人 |
廖國棟,曾銘宗,張麗善,徐榛蔚,許毓仁,李彥秀,蔣乃辛, 蔣萬安,陳雪生,陳超明 | |
反對者 | 44人 |
何欣純,鄭寶清,劉櫂豪,黃國書,許智傑,劉世芳,柯建銘, 劉建國,尤美女,王定宇,鍾孔炤,李麗芬,莊瑞雄,黃偉哲, 吳琪銘,周春米,鄭運鵬,林俊憲,邱議瑩,蕭美琴,羅致政, 鍾佳濱,黃秀芳,陳明文,林靜儀,蔡易餘,林淑芬,余宛如, 江永昌,趙正宇,邱泰源,管碧玲,陳賴素美,賴瑞隆,洪宗熠, Kolas Yotaka,李俊俋,段宜康,林岱樺,張宏陸,陳曼麗, 王榮璋,郭正亮,張廖萬堅 | |
棄權者 | 0人 |
議案內容 | |
立法院第 9 屆第 2 會期第 16 次會議議事錄 有鑑於「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服務事業」計有三軍軍官俱樂部等6個 作業單位,提供國軍官兵暨眷屬等特定對象住宿、餐飲及擊球等服務,其中 三軍軍官俱樂部、陸軍聯誼廳及海軍四海一家餐廳部提供餐飲服務,海軍四 海一家住宿部及空軍官兵活動中心提供住宿服務,左營及清泉崗高爾夫球場 提供擊球服務。經審計部查核,其成本管控欠佳,服務品質亦待提升,又部 分設施委商經營,未按實際使用面積簽訂合約,短計土地使用費,經營管理 亟待強化。爰提案減列「管理及總務費用」預算編列1,260萬7,000元之所列 「公共關係費」1,000萬7千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