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案名稱 | 討論事項「預決算-第九案非營業部分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第17項」乙案(黨團、委員提案) |
提案日期 | 2016-12-23 |
會期 | 9屆2期 |
表決結果 | 反對重新修定 |
贊成者 | 10人 |
廖國棟,曾銘宗,張麗善,徐榛蔚,許毓仁,李彥秀,蔣乃辛, 蔣萬安,陳雪生,陳超明 | |
反對者 | 45人 |
何欣純,鄭寶清,黃國書,許智傑,劉世芳,柯建銘,吳秉叡, 劉建國,尤美女,王定宇,鍾孔炤,陳素月,李麗芬,莊瑞雄, 黃偉哲,吳琪銘,周春米,鄭運鵬,林俊憲,邱議瑩,蕭美琴, 羅致政,鍾佳濱,黃秀芳,陳明文,林靜儀,蔡易餘,林淑芬, 余宛如,江永昌,趙正宇,邱泰源,管碧玲,陳賴素美,賴瑞隆, Kolas Yotaka,洪宗熠,李俊俋,段宜康,林岱樺,張宏陸, 陳曼麗,王榮璋,郭正亮,張廖萬堅 | |
棄權者 | 0人 |
議案內容 | |
立法院第 9 屆第 2 會期第 16 次會議議事錄 退輔會成立之目的在於「服務、照顧對國家著有貢獻的榮民,並肩負著情 感、道義責任的專責機關,主要職司退除役官兵之就學就業、職業訓練、 就醫保健、就養養護及服務照顧等工作。」應包含整體之政策規劃,及國 家照顧榮民資源之調配執行之義務。然現行制度中,重要的退輔金之發放 制度,卻由國防部規劃而退輔會執行,部會間溝通之落差,未能及時反應 前線輔導人員面對之問題,也無法針對每個榮民及其家屬之不同需求給予 協助,衍生出許多問題,為減少行整體系決策及執行間之落差,以及因程 序延遲使榮民及其家屬權益受損,退輔會應承接退輔政策規劃之工作,使 國家資源使用更有效率,亦使部會分工更為清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