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案名稱 | 討論事項「預決算-第九案非營業部分經濟作業基金第10項」乙案(黨團、委員提案) |
提案日期 | 2016-12-23 |
會期 | 9屆2期 |
表決結果 | 反對重新修定 |
贊成者 | 9人 |
廖國棟,曾銘宗,徐榛蔚,許毓仁,李彥秀,蔣乃辛,蔣萬安, 陳雪生,陳超明 | |
反對者 | 46人 |
何欣純,鄭寶清,黃國書,許智傑,劉世芳,柯建銘,吳秉叡, 劉建國,尤美女,王定宇,鍾孔炤,陳素月,李麗芬,莊瑞雄, 黃偉哲,吳琪銘,周春米,鄭運鵬,林俊憲,邱議瑩,蕭美琴, 羅致政,鍾佳濱,陳其邁,黃秀芳,陳明文,林靜儀,蔡易餘, 林淑芬,余宛如,江永昌,趙正宇,邱泰源,管碧玲,陳賴素美, 賴瑞隆,Kolas Yotaka,洪宗熠,李俊俋,段宜康,林岱樺, 張宏陸,陳曼麗,王榮璋,郭正亮,張廖萬堅 | |
棄權者 | 0人 |
議案內容 | |
立法院第 9 屆第 2 會期第 16 次會議議事錄 經濟部主管水資源作業基金,自104年起連續兩年收支短絀,105年度短絀 更達到855,029千元,是近五年虧損最多。而105年度預算卻仍編列高達 2,598,100千元的會費、捐助、補助、分攤、救助(濟)與交流活動費。查 該基金102及103年度是項決算數分別為1,695,928千元與1,766,616千元, 104年度則編列2,443,726千元,均較105年度基金預算編列數低。 又該項目預算除支應各地區水資源局補助地方政府辦理社會福利、急難救 助、敦親睦鄰等費用外,還有補貼、獎勵及慰問等非水利核心業務支出, 顯與水資源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4條之基金用途相關規定不符。 為避免水資源基金持續虧損,並撙節非必要之開銷,爰提案刪減是項預算 經費2億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