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案名稱 | 討論事項「預決算-第九案非營業部分經濟特別收入基金第6項」乙案(黨團、委員提案) |
提案日期 | 2016-12-23 |
會期 | 9屆2期 |
表決結果 | 反對重新修定 |
贊成者 | 10人 |
廖國棟,曾銘宗,張麗善,徐榛蔚,許毓仁,李彥秀,蔣乃辛, 蔣萬安,陳雪生,陳超明 | |
反對者 | 46人 |
何欣純,鄭寶清,黃國書,許智傑,劉世芳,柯建銘,吳秉叡, 劉建國,尤美女,王定宇,鍾孔炤,陳素月,李麗芬,莊瑞雄, 黃偉哲,吳琪銘,周春米,鄭運鵬,林俊憲,邱議瑩,蕭美琴, 羅致政,鍾佳濱,陳其邁,黃秀芳,陳明文,林靜儀,蔡易餘, 林淑芬,余宛如,江永昌,趙正宇,邱泰源,管碧玲,陳賴素美, 賴瑞隆,Kolas Yotaka,洪宗熠,李俊俋,段宜康,林岱樺, 張宏陸,陳曼麗,王榮璋,郭正亮,張廖萬堅 | |
棄權者 | 0人 |
議案內容 | |
立法院第 9 屆第 2 會期第 16 次會議議事錄 國際貿易局為協助廠商拓銷新興市場,自101年起陸續成立海外商務中心, 現計有15個國家17個城市分別設有據點,可提供便捷之商務辦公基地,推廣 貿易基金105年度編列「委託辦理海外據點業務拓展工作計畫」經費8億 8,353萬3,000元,辦理設立及營運全球60個海外辦事處及據點之人事費用、營運費用、業務費用及旅運費用,然查目前部分新興市場海外商務中心使用 情形並不踴躍,諸多據點之獨立辦公室、收費辦公桌或短期免費辦公桌使用 率不高,國際貿易局應具體檢討強化相關推廣措施,有效鼓勵廠商運用各該 海外商務中心資源,以充分發揮協助廠商市場拓銷之效益,避免耗費公帑, 爰提案減列8,353萬3,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