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案名稱 | 討論事項「預決算-第九案非營業部分經濟特別收入基金第14項」乙案(黨團、委員提案) |
提案日期 | 2016-12-23 |
會期 | 9屆2期 |
表決結果 | 反對重新修定 |
贊成者 | 10人 |
廖國棟,曾銘宗,張麗善,徐榛蔚,許毓仁,李彥秀,蔣乃辛, 蔣萬安,陳雪生,陳超明 | |
反對者 | 45人 |
何欣純,鄭寶清,黃國書,許智傑,劉世芳,柯建銘,吳秉叡, 劉建國,尤美女,王定宇,鍾孔炤,陳素月,李麗芬,莊瑞雄, 黃偉哲,吳琪銘,周春米,鄭運鵬,林俊憲,邱議瑩,蕭美琴, 羅致政,鍾佳濱,陳其邁,黃秀芳,陳明文,林靜儀,蔡易餘, 林淑芬,余宛如,江永昌,趙正宇,邱泰源,管碧玲,陳賴素美, 賴瑞隆,Kolas Yotaka,洪宗熠,李俊俋,段宜康,林岱樺, 張宏陸,陳曼麗,王榮璋,郭正亮 | |
棄權者 | 0人 |
議案內容 | |
立法院第 9 屆第 2 會期第 16 次會議議事錄 根據能源局統計103年度工業大用戶共3,252家,其用電量1,212億度,占全 國用電量48.25%。故能源局將工業大用戶作為實施及推廣節能之主要對象 ,統計能源基金於100年度至104年7月底止辦理本計畫之實支經費計4億 1,012萬元。同期間工業大用戶節電成果,高達2/3用戶節電率未達1%,其 中又以節電率少於0.1%之用戶家數為最多。顯示該計畫雖推動多年,未能 有效提升工業大用戶節電意願,節能成效不彰。能源局雖於103年8月1日公告能源用戶訂定節約能源目標及執行計畫,規定104年至108年期間能源大 用戶(即工業大用戶)平均年節電率應達1%以上。但截至104年8月3日止, 節電目標未達1%之工業大用戶家數計1,304家,約有4成用戶未達節電標準 。綜上,能源基金「工業節能決策支援與能源查核輔導計畫」原列8,200萬 元,刪除1,000萬元,並凍結2,000萬元,待提出相關檢討報告後,始得動 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