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案名稱 | 討論事項「預決算-第九案非營業部分經濟特別收入基金第16項」乙案(黨團、委員提案) |
提案日期 | 2016-12-23 |
會期 | 9屆2期 |
表決結果 | 反對重新修定 |
贊成者 | 10人 |
廖國棟,曾銘宗,張麗善,徐榛蔚,許毓仁,李彥秀,蔣乃辛, 蔣萬安,陳雪生,陳超明 | |
反對者 | 45人 |
何欣純,鄭寶清,黃國書,許智傑,劉世芳,柯建銘,吳秉叡, 劉建國,尤美女,王定宇,鍾孔炤,陳素月,李麗芬,莊瑞雄, 黃偉哲,吳琪銘,周春米,鄭運鵬,林俊憲,邱議瑩,蕭美琴, 羅致政,鍾佳濱,陳其邁,黃秀芳,陳明文,林靜儀,蔡易餘, 林淑芬,余宛如,江永昌,趙正宇,邱泰源,管碧玲,陳賴素美, 賴瑞隆,Kolas Yotaka,洪宗熠,李俊俋,段宜康,林岱樺, 張宏陸,陳曼麗,王榮璋,郭正亮 | |
棄權者 | 0人 |
議案內容 | |
立法院第 9 屆第 2 會期第 16 次會議議事錄 能源基金105年度「能源研究發展工作計畫」項下編列「捐助、補助與獎助 」13億2,053萬4千元,其中「縣市節能推廣示範計畫」編列4,500萬元。 查能源局統計能源基金於102年度至104年度補助縣市節能推廣計畫預算累 計1億3,100萬元,截至104年度6月底止決算數為5,183萬4千元,102年度及 103年度預算執行率分別僅39.55 %及 76.34% 。其次,依據能源局所提供之資料顯示,102年度至104年度部分縣市政府因人力及期程無法配合,致有 放棄提案或未參與競賽等情形,能源局允應鼓勵各縣市政府積極參與,以 避免計畫推廣成效受阻。部分縣市提出節能家電補助作為參與節電競賽之 項目,卻未嚴格限制條件。是故,能源基金105年度預算「縣市節能推廣示範計畫」編列4,500萬元, 允應鼓勵各縣市政府積極參與競賽,並就各縣市。提之計畫內容詳加審核 ,以充分發揮計畫成效。爰刪除上開預算4千5百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