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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案名稱 討論事項「預決算-第九案非營業部分地方產業發展基金第1項」乙案(黨團、委員提案)
提案日期 2016-12-23
會期 9屆2期
表決結果 反對重新修定
贊成者 8人
曾銘宗,張麗善,徐榛蔚,李彥秀,蔣乃辛,蔣萬安,陳雪生, 陳超明
反對者 46人
鄭寶清,黃國書,許智傑,劉世芳,柯建銘,吳秉叡,劉建國, 尤美女,王定宇,鍾孔炤,陳素月,李麗芬,莊瑞雄,黃偉哲, 吳琪銘,周春米,鄭運鵬,林俊憲,邱議瑩,蕭美琴,羅致政, 鍾佳濱,陳亭妃,陳其邁,黃秀芳,陳明文,林靜儀,蔡易餘, 林淑芬,余宛如,江永昌,趙正宇,邱泰源,管碧玲,陳賴素美, 賴瑞隆,Kolas Yotaka,洪宗熠,李俊俋,段宜康,林岱樺, 張宏陸,陳曼麗,王榮璋,郭正亮,張廖萬堅
棄權者 0人
議案內容

立法院第 9 屆第 2 會期第 16 次會議議事錄

地方產業發展基金105年度編列「地方產業發展計畫」3億9,533萬4,000元, 較104年度預算增加8,353萬元,增幅26.79%,其中「補助地方產業發展及行 銷等相關計畫」2億7,485萬1,000元、「其他由中央或地方政府規劃設置之 微型園區等地方產業相關發展計畫」997萬8,000元及「專業服務費」1億 1,030萬元。惟部分行政區域高度仰賴政府資源挹注,恐加重政府財政負擔 ,且不利於健全產業永續發展,另105年度之關鍵策略目標為「帶動就業人 數」及「提升產值或商機」。就業人數由101年度4萬4,473人降至103年度1 萬9,808人,並將105年度績效指標目標值調降為1萬8,000人,效益日益減弱 ;近3年提升產值或商機達成數之顯示目標值設定也未符現況。為減輕政府 財政負擔及引導產業永續發展,要求經濟部應針對地方產業發展基金輔導資 源運作進行檢討,以達成有效扶助地方特色產業自主發展之目標,爰提案減 列9,533萬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