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案名稱 | 討論事項「預決算-第九案非營業部分農業特別收入基金第9項」乙案(黨團、委員提案) |
提案日期 | 2016-12-23 |
會期 | 9屆2期 |
表決結果 | 反對重新修定 |
贊成者 | 6人 |
費鴻泰,賴士葆,盧秀燕,吳志揚,柯志恩,黃昭順 | |
反對者 | 44人 |
何欣純,鄭寶清,黃國書,許智傑,劉世芳,柯建銘,吳秉叡, 尤美女,王定宇,鍾孔炤,陳素月,李麗芬,莊瑞雄,黃偉哲, 吳琪銘,周春米,鄭運鵬,林俊憲,邱議瑩,蕭美琴,羅致政, 鍾佳濱,陳亭妃,陳其邁,黃秀芳,林靜儀,林淑芬,余宛如, 江永昌,趙正宇,邱泰源,管碧玲,陳賴素美,賴瑞隆,洪宗熠, Kolas Yotaka,李俊俋,段宜康,林岱樺,張宏陸,陳曼麗, 王榮璋,郭正亮,張廖萬堅 | |
棄權者 | 0人 |
議案內容 | |
立法院第 9 屆第 2 會期第 16 次會議議事錄 民國85年農委會依據全民造林運動綱領第7點訂定「獎勵造林實施要點」, 號召全國民眾造林迄今已近20年,林務發展及造林基金每年度並持續發放數 億元造林獎勵金。造林績效,104年推廣新植面積規劃450公頃僅完成51公頃 ;全民造林地撫育面積規劃25,500公頃目前只完成3,033公頃;獎勵輔導造 林地撫育面積規劃3,894公頃只完成300公頃;105年度的規劃值又下修,更 因為計畫執行中,部分造林人因放棄造林、造林面積不足或存活率未達標準 等各項因素,致目前尚有數千萬元之造林獎勵金尚待追繳收回。為避免應收 款久未清理而成為懸帳,爰要求林務局應督促各縣市政府加速催收作業,並 控管每筆應收款期限。爰提案,造林基金用途「全民造林地計畫」4億178萬5,000元及「獎勵輔導造林」2億5,094萬5,000元各減列50%,俟林務局於一 定年限內提升造林績效達60%後,再行檢討編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