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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案名稱 討論事項「預決算-第九案非營業部分中央研究院科學研究基金第17項」乙案(黨團、委員提案)
提案日期 2016-12-23
會期 9屆2期
表決結果 反對重新修定
贊成者 8人
羅明才,費鴻泰,賴士葆,李彥秀,盧秀燕,吳志揚,柯志恩, 黃昭順
反對者 43人
何欣純,鄭寶清,黃國書,許智傑,劉世芳,柯建銘,吳秉叡, 尤美女,王定宇,鍾孔炤,陳素月,李麗芬,莊瑞雄,黃偉哲, 吳琪銘,周春米,鄭運鵬,林俊憲,邱議瑩,蕭美琴,鍾佳濱, 陳亭妃,陳其邁,黃秀芳,林靜儀,林淑芬,江永昌,高志鵬, 趙正宇,邱泰源,陳賴素美,管碧玲,賴瑞隆,洪宗熠,李俊俋, Kolas Yotaka,段宜康,林岱樺,張宏陸,陳曼麗,王榮璋, 郭正亮,張廖萬堅
棄權者 0人
議案內容

立法院第 9 屆第 2 會期第 16 次會議議事錄

中研院於100年11月1日依「人體生物資料庫管理條例」規定,向行政院衛 生署提出生物資料庫設置許可之申請,經衛生署實地審查後,於101年10月 24日獲得設置許可,完成依法設置,可進行一般民眾與疾病案例之招募與 收案事宜,105年度臺灣人體資料庫計畫編列6億5,099萬元。 經查:

一、人體生物資料庫管理條例第13條:「設置者應依主管機關公告 之生物資料庫資訊安全規範,訂定其資訊安全管理規定,並公開之。」

二、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資訊安全管理要點第16點:「各機關負責重要資 訊系統之管理、維護、設計及操作之人員,應妥適分工,分散權責,並視 需要建立制衡機制,實施人員輪調,建立人力備援制度。」。惟因臺灣人 體生物資料庫疾病個案設置作業變更,嚴重影響計畫進度,允宜配合計畫 進度覈實編列預算,另資料庫管理與運用出現資訊安全防護缺失,應提出 相關措施完善個資保護,降低外洩風險。基此,爰要求中研院應將上開疑 義之因應過程,於一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做專案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