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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案名稱 討論事項「預決算-第九案非營業部分學產基金第8項」乙案(黨團、委員提案)
提案日期 2016-12-23
會期 9屆2期
表決結果 反對重新修定
贊成者 7人
羅明才,費鴻泰,賴士葆,李彥秀,吳志揚,柯志恩,黃昭順
反對者 44人
何欣純,鄭寶清,黃國書,許智傑,劉世芳,柯建銘,吳秉叡, 尤美女,王定宇,鍾孔炤,陳素月,李麗芬,莊瑞雄,黃偉哲, 葉宜津,吳琪銘,周春米,鄭運鵬,林俊憲,邱議瑩,蕭美琴, 鍾佳濱,陳亭妃,陳其邁,黃秀芳,林靜儀,林淑芬,江永昌, 高志鵬,趙正宇,邱泰源,管碧玲,陳賴素美,賴瑞隆,洪宗熠, Kolas Yotaka,李俊俋,段宜康,林岱樺,張宏陸,陳曼麗, 王榮璋,郭正亮,張廖萬堅
棄權者 0人
議案內容

立法院第 9 屆第 2 會期第 16 次會議議事錄

近年基金來源與用途相抵後均差短,學產房地管理計畫成本「服務費用─修 理保養及保固費─土地改良物修護費」105年編列預算1,000千元,顯高於 103年決算數772千元,增幅達228千元,僅簡短說明係辦理學產房地土地改 良、清除雜草、圍籬及修護等費用,依據103年度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 原則第5點明確「增加收入,抑減成本費用」,故基於近年基金均資金短絀 之情況下,刪減土地改良物修護費共100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