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案名稱 | 討論事項「預決算-第九案非營業部分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第1項」乙案(黨團、委員提案) |
提案日期 | 2016-12-23 |
會期 | 9屆2期 |
表決結果 | 反對重新修定 |
贊成者 | 8人 |
羅明才,費鴻泰,賴士葆,李彥秀,盧秀燕,吳志揚,柯志恩, 黃昭順 | |
反對者 | 45人 |
何欣純,鄭寶清,劉櫂豪,黃國書,許智傑,劉世芳,柯建銘, 吳秉叡,尤美女,王定宇,鍾孔炤,陳素月,李麗芬,莊瑞雄, 黃偉哲,葉宜津,吳琪銘,周春米,鄭運鵬,林俊憲,邱議瑩, 蕭美琴,鍾佳濱,陳亭妃,陳其邁,黃秀芳,林靜儀,林淑芬, 江永昌,高志鵬,趙正宇,邱泰源,管碧玲,陳賴素美,賴瑞隆, Kolas Yotaka,洪宗熠,李俊俋,段宜康,林岱樺,張宏陸, 陳曼麗,王榮璋,郭正亮,張廖萬堅 | |
棄權者 | 0人 |
議案內容 | |
立法院第 9 屆第 2 會期第 16 次會議議事錄 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105年度分別於「核子事故中央災害應變工作計畫」 、「核子事故輻射監測工作計畫」、「核子事故支援工作計畫」及「核子事 故地方災害應變工作計畫」項下編列辦理核安緊急應變演習,合計1,072萬1 千元。100年度至104年度依序擇定核二廠、核一廠、核三廠、核二廠及核一 廠辦理演習,但民眾參與率偏低,且調查結果顯示民眾對核安演習滿意度不 高。爰建議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105年度原列1億1,046萬3千元,減列10% ,凍結20%,俟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 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