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案名稱 | 討論事項「預決算-第九案非營業部分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第47項」乙案(黨團、委員提案) |
提案日期 | 2016-12-23 |
會期 | 9屆2期 |
表決結果 | 反對重新修定 |
贊成者 | 7人 |
羅明才,費鴻泰,賴士葆,李彥秀,盧秀燕,吳志揚,柯志恩 | |
反對者 | 45人 |
何欣純,鄭寶清,劉櫂豪,黃國書,許智傑,劉世芳,柯建銘, 吳秉叡,尤美女,王定宇,鍾孔炤,陳素月,李麗芬,莊瑞雄, 黃偉哲,葉宜津,吳琪銘,周春米,鄭運鵬,林俊憲,邱議瑩, 蕭美琴,鍾佳濱,陳亭妃,陳其邁,黃秀芳,林靜儀,林淑芬, 江永昌,高志鵬,趙正宇,邱泰源,管碧玲,陳賴素美,賴瑞隆, Kolas Yotaka,洪宗熠,李俊俋,段宜康,林岱樺,張宏陸, 陳曼麗,王榮璋,郭正亮,張廖萬堅 | |
棄權者 | 0人 |
議案內容 | |
立法院第 9 屆第 2 會期第 16 次會議議事錄 (1)本年度「管理費用及總務費用」較前年度(104)增列6,435千元,然於 其他如「印刷裝訂與廣告費」、「保養保固費」、「一般服務費」、「 專業服務費」等項目,皆有涵括整修維護相關事項,經費使用目的似有 疊床架屋、浮報編列之狀況,更顯無增列與重複編列之必要。 (2)資訊科技日新月異之際,政府宣傳管道更為多元,除傳統紙本外,更可 經由網際網路作為政府發聲平台,爰減列「管理費用及總務費用」預算 50,000千元,以期於政府財政並不寬裕之經濟環境,撙節開支,並檢討 類似經費之運用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