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案名稱 | 討論事項「預決算-第九案非營業部分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第51A項」乙案(黨團、委員提案) |
提案日期 | 2016-12-23 |
會期 | 9屆2期 |
表決結果 | 反對重新修定 |
贊成者 | 7人 |
羅明才,費鴻泰,賴士葆,李彥秀,盧秀燕,吳志揚,柯志恩 | |
反對者 | 45人 |
何欣純,鄭寶清,劉櫂豪,黃國書,許智傑,劉世芳,柯建銘, 吳秉叡,尤美女,王定宇,鍾孔炤,陳素月,李麗芬,莊瑞雄, 黃偉哲,葉宜津,吳琪銘,周春米,鄭運鵬,林俊憲,邱議瑩, 蕭美琴,鍾佳濱,陳亭妃,陳其邁,黃秀芳,林靜儀,林淑芬, 江永昌,高志鵬,趙正宇,邱泰源,管碧玲,陳賴素美,賴瑞隆, Kolas Yotaka,洪宗熠,李俊俋,段宜康,林岱樺,張宏陸, 陳曼麗,王榮璋,郭正亮,張廖萬堅 | |
棄權者 | 0人 |
議案內容 | |
立法院第 9 屆第 2 會期第 16 次會議議事錄 依預算法第4條第1項及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第5點第1項之規定, 所稱作業基金者,即能開拓財源自給自足可循環運用,惟查本作業基金不 論經常收入來源、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之財源均主要仰賴政府公務預算 補助,不符作業基金自給自足之原則,且國立歷史博物館、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及國立國父紀念館3館配合組改自教育部移撥文化部,其性質與 文化部所屬19各館所相同,卻逕設作業基金便宜行事,違反一致性原則且 不符預算法規定,要求裁撤本基金並回歸編列公務預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