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案名稱 | 討論事項「預決算-第九案非營業部分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第25項」乙案(黨團、委員提案) |
提案日期 | 2016-12-23 |
會期 | 9屆2期 |
表決結果 | 反對重新修定 |
贊成者 | 7人 |
費鴻泰,賴士葆,李彥秀,盧秀燕,吳志揚,柯志恩,黃昭順 | |
反對者 | 46人 |
何欣純,鄭寶清,劉櫂豪,黃國書,許智傑,劉世芳,柯建銘, 吳秉叡,尤美女,王定宇,鍾孔炤,陳素月,李麗芬,莊瑞雄, 黃偉哲,葉宜津,吳琪銘,周春米,鄭運鵬,林俊憲,邱議瑩, 蕭美琴,羅致政,鍾佳濱,陳亭妃,陳其邁,黃秀芳,林靜儀, 林淑芬,江永昌,高志鵬,趙正宇,邱泰源,管碧玲,陳賴素美, 賴瑞隆,Kolas Yotaka,洪宗熠,李俊俋,段宜康,林岱樺, 張宏陸,陳曼麗,王榮璋,郭正亮,張廖萬堅 | |
棄權者 | 0人 |
議案內容 | |
立法院第 9 屆第 2 會期第 16 次會議議事錄 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自102年起聘用2名臨時人員,103年度增聘為6名, 104年度增聘為7名,如今105年度再增加一名,為8名臨時人員額度。經費 也從102年度的51萬1千元,暴增至105年度為434萬3千元。。而「行政院及 。屬。。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明白規定應抑制臨時人員膨脹 ,加上現。臨時人員工作多屬既。業務,且文創庫房盤點及文創商品設計 競賽活動已編列120萬元之外包費,在基金超過九成以上商品銷售採委託代 銷,臨時人員業務多為既定業務或外包下,臨時人員之存在與政府瘦身的 方向相違,故提案將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105年度於「行銷費用─服務費 用─一般服務費」科目項下,編列計時計件人員酬金434萬3千元,全數刪 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