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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案名稱 討論事項擬增列「時代力量黨團針對議事日程草案提議增列討論事項第二案」乙案(時代力量黨團提案)
提案日期 2016-12-30
會期 9屆2期
表決結果 反對重新修定
贊成者 37人
江啟臣,王育敏,曾銘宗,孔文吉,林麗蟬,呂玉玲,張麗善, 林昶佐,洪慈庸,黃國昌,Kawlo.Iyun.Pacidal,徐永明, 李鴻鈞,陳怡潔,周陳秀霞,林德福,許淑華,徐榛蔚,羅明才, 費鴻泰,賴士葆,許毓仁,簡東明,徐志榮,蘇震清,鄭天財, 陳宜民,蔣乃辛,盧秀燕,蔣萬安,柯志恩,陳雪生,林為洲, 陳超明,黃昭順,陳學聖,王惠美
反對者 46人
鄭寶清,黃國書,劉世芳,柯建銘,吳秉叡,劉建國,尤美女, 鍾孔炤,陳素月,李麗芬,莊瑞雄,施義芳,呂孫綾,葉宜津, 周春米,鄭運鵬,林俊憲,邱議瑩,蕭美琴,羅致政,蔡培慧, 陳亭妃,陳其邁,陳明文,林靜儀,蔡易餘,吳玉琴,余宛如, 吳焜裕,高志鵬,趙正宇,邱泰源,邱志偉,蔡適應,陳歐珀, Kolas Yotaka,李俊俋,段宜康,蘇巧慧,吳思瑤,張宏陸, 陳曼麗,王榮璋,郭正亮,蘇治芬,姚文智
棄權者 0人
議案內容

立法院第 9 屆第 2 會期第 17 次會議議事錄

(四)時代力量黨團提議增列討論事項第二案為:

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有鑑於開放日本福島鄰近五縣市食品輸台案,司法互助協議已是在事件之後的處理手段,恐有緩不濟急之疑。應將對國人之食品安全保障防線拉到更前方, 由台、日官方及民間團體共同組成採樣、抽樣小組,聯合針對日本福島等五縣食品及相 關生產環境,包括水產品及海水進行採樣,以作為風險評估之依據。爰此建請院會做成 決議:「我國政府應要求日本政府,由雙方官方及民間團體代表共同組成調查評估小組 ,針對福島等五縣之食品及相關產製、檢驗程序,進行檢驗及評估。在評估報告向本院 進行報告並由行政部門提出完整的管制、檢驗、程序要件,確保安全無虞,並經本院同 意之前,行政部門不得片面開放福島鄰近五縣市食品進口,以維國人飲食安全。」請公 決案。經表決結果不予通過。在場委員83人,贊成者37人,反對者46人,少數不通過; 並採記名表決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