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案名稱 | 討論事項擬決議「討論事項第八案遺產及贈與稅法第二十二條時代力量黨團提案條文」乙案(時代力量黨團提案) |
提案日期 | 2017-04-21 |
會期 | 9屆3期 |
表決結果 | 反對重新修定 |
贊成者 | 6人 |
林昶佐,Kawlo.Iyun.Pacidal,洪慈庸,黃國昌,徐永明,許毓仁 | |
反對者 | 68人 |
黃國書,鄭寶清,劉櫂豪,蘇巧慧,鄭運鵬,李俊俋,柯建銘, 葉宜津,劉建國,尤美女,王定宇,鍾孔炤,陳素月,李麗芬, 何欣純,莊瑞雄,李鴻鈞,周陳秀霞,施義芳,呂孫綾,吳秉叡, 吳琪銘,周春米,許智傑,林俊憲,邱議瑩,蕭美琴,羅致政, 蔡培慧,鍾佳濱,趙天麟,羅明才,陳亭妃,陳其邁,黃秀芳, 陳明文,林靜儀,蔡易餘,吳玉琴,林淑芬,蘇震清,余宛如, 江永昌,吳焜裕,高志鵬,趙正宇,邱泰源,邱志偉,蔡適應, 陳瑩,管碧玲,陳賴素美,賴瑞隆,陳歐珀,洪宗熠,劉世芳, Kolas Yotaka,段宜康,黃偉哲,吳思瑤,張宏陸,李昆澤, 陳曼麗,王榮璋,郭正亮,張廖萬堅,蘇治芬,姚文智 | |
棄權者 | 12人 |
廖國棟,林為洲,曾銘宗,林麗蟬,呂玉玲,楊鎮浯,簡東明, 陳宜民,蔣萬安,柯志恩,陳雪生,黃昭順 | |
議案內容 | |
立法院第 9 屆第 3 會期第 10 次會議議事錄 本院財政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遺產及贈與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時代力 量黨團擬具「遺產及贈與稅法第十三條、第十九條及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本案於 二讀後繼續進行三讀) 決議:遺產及贈與稅法增訂第五十八條之二條文;並將第十二條之一、第十三條及第十九條條 文修正通過。〔二讀時,第十三條及第十九條均照行政院提案條文通過;第二十二條維 持現行法條文,不予修正【時代力量黨團提案第二十二條條文,經在場委員86人,贊成 者6人,反對者68人,棄權者12人,少數不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