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案名稱 | 報告事項第三案至第八案民進黨黨團提議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 、經濟兩委員會併案審查 |
提案日期 | 2017-11-17 |
會期 | 9屆4期 |
表決結果 | 贊成通過 |
贊成者 | 60人 |
呂孫綾,鍾佳濱,何欣純,柯建銘,劉櫂豪,尤美女,陳素月,李麗芬,蔡適應,蔡易餘,施義芳,鄭運鵬,吳琪銘,周春米,許智傑,林俊憲,邱議瑩,蕭美琴,羅致政,蔡培慧,蘇巧慧,趙天麟,陳亭妃,陳其邁,黃秀芳,陳明文,林靜儀,葉宜津,吳玉琴,林淑芬,蘇震清,楊曜,余宛如,劉世芳,吳焜裕,高志鵬,趙正宇,邱泰源,邱志偉,李俊俋,陳瑩,陳賴素美,賴瑞隆,陳歐珀,洪宗熠,Kolas Yotaka,江永昌,段宜康,黃偉哲,林岱樺,吳思瑤,張宏陸,李昆澤,陳曼麗,王榮璋,郭正亮,張廖萬堅,蘇治芬,姚文智,莊瑞雄 | |
反對者 | 35人 |
林德福,林為洲,李彥秀,曾銘宗,孔文吉,林麗蟬,呂玉玲,張麗善,林昶佐,洪慈庸,高潞·以用·巴魕剌,黃國昌,徐永明,李鴻鈞,陳怡潔,周陳秀霞,許淑華,徐榛蔚,費鴻泰,賴士葆,徐志榮,鄭天財 Sra Kacaw,陳宜民,蔣乃辛,蔣萬安,馬文君,柯志恩,王育敏,江啟臣,黃昭順,顏寬恒,陳學聖,王惠美,廖國棟,王金平 | |
棄權者 | 2人 |
劉建國,鍾孔炤 | |
議案內容 | |
立法院第 9 屆第 4 會期第 9 次會議議事錄 報告事項: 三、行政院函請審議「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本院國民黨黨團擬具「勞動基準法第三十二條之一、第三十四條及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五、本院委員林為洲等16人擬具「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六、本院委員陳宜民等19人擬具「勞動基準法第二十四條及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七、本院委員黃昭順等16人擬具「勞動基準法第二十四條及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八、本院委員李彥秀等17人擬具「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以上六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經濟兩委員會併案審查。 經在場委員97人,贊成者60人,反對者35人,棄權者2人,多數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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