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案名稱 | 討論事項第三案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設置條例第五條照審查會條文 |
提案日期 | 2017-11-24 |
會期 | 9屆4期 |
表決結果 | 贊成通過 |
贊成者 | 61人 |
黃國書,鄭寶清,呂孫綾,鍾佳濱,何欣純,劉櫂豪,劉建國,尤美女,王定宇,鍾孔炤,陳素月,李麗芬,蔡適應,蔡易餘,施義芳,鄭運鵬,吳秉叡,吳琪銘,周春米,許智傑,林俊憲,邱議瑩,蔡培慧,蘇巧慧,趙天麟,陳亭妃,陳其邁,黃秀芳,陳明文,林靜儀,葉宜津,吳玉琴,林淑芬,蘇震清,余宛如,劉世芳,吳焜裕,邱泰源,邱志偉,李俊俋,陳瑩,管碧玲,陳賴素美,賴瑞隆,陳歐珀,Kolas Yotaka,洪宗熠,江永昌,段宜康,黃偉哲,林岱樺,吳思瑤,張宏陸,李昆澤,陳曼麗,王榮璋,郭正亮,張廖萬堅,蘇治芬,姚文智,莊瑞雄 | |
反對者 | 28人 |
林德福,林為洲,李彥秀,曾銘宗,林麗蟬,呂玉玲,張麗善,李鴻鈞,陳怡潔,周陳秀霞,許淑華,徐榛蔚,羅明才,費鴻泰,賴士葆,許毓仁,徐志榮,陳宜民,蔣乃辛,吳志揚,馬文君,王育敏,陳超明,黃昭順,顏寬恒,陳學聖,廖國棟,王金平 | |
棄權者 | 0人 |
議案內容 | |
立法院第 9 屆第 4 會期第 10 次會議議事錄 本院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設置條例第三條、第五條及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林昶佐等16人擬具「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設置條例第三條及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本案於二讀後繼續進行三讀) 決議: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設置條例第三條、第五條及第八條條文修正通過。二讀時,第五條照審查會條文通過【在場委員89人,贊成者61人,反對者28人,多數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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