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案名稱 | 時代力量黨團針對議事日程草案提議增列討論事項第三案至第六案 |
提案日期 | 2017-12-08 |
會期 | 9屆4期 |
表決結果 | 反對重新修定 |
贊成者 | 9人 |
林昶佐,高潞.以用.巴魕剌,洪慈庸,黃國昌,徐永明,許毓仁,陳宜民,蔣萬安,柯志恩 | |
反對者 | 73人 |
黃國書,鄭寶清,呂孫綾,鍾佳濱,何欣純,柯建銘,劉櫂豪,孔文吉,劉建國,尤美女,王定宇,鍾孔炤,陳素月,李麗芬,蔡適應,蔡易餘,施義芳,鄭運鵬,吳秉叡,吳琪銘,周春米,許智傑,林俊憲,邱議瑩,蕭美琴,羅致政,蔡培慧,蘇巧慧,趙天麟,費鴻泰,賴士葆,陳亭妃,陳其邁,黃秀芳,陳明文,林靜儀,葉宜津,吳玉琴,林淑芬,蘇震清,楊曜,余宛如,劉世芳,吳焜裕,蔣乃辛,鄭天財 Sra Kacaw,高志鵬,趙正宇,邱泰源,邱志偉,李俊俋,陳瑩,管碧玲,陳賴素美,賴瑞隆,陳歐珀,Kolas Yotaka,洪宗熠,江永昌,陳超明,段宜康,黃偉哲,林岱樺,吳思瑤,張宏陸,李昆澤,陳曼麗,王榮璋,郭正亮,張廖萬堅,蘇治芬,姚文智,莊瑞雄 | |
棄權者 | 10人 |
林德福,林為洲,李彥秀,曾銘宗,徐志榮,馬文君,王育敏,黃昭順,顏寬恒,王惠美 | |
議案內容 | |
立法院第 9 屆第 4 會期第 12 次會議議事錄 時代力量黨團提議增列討論事項第三案至第六案為: 三、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審查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尤美女等48人及委員許毓仁等17人分別擬具「民法親屬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許毓仁等17人擬具「民法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及第一千二百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蔡易餘等18人擬具「民法親屬編增訂部分條文草案」案。 六、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審查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家事事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經表決結果不予通過。在場委員92人,贊成者9人,反對者73人,棄權者10人,少數不通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