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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案名稱 討論事項擬增列「台聯黨團擬具之在反媒體壟斷專法或廣電三法未通過前,要求NCC及公平交易委員會,於收受任何傳媒交易結合申請案後,均應予以駁回。」乙案(台聯黨團與民進黨團同提案)
提案日期 2013-01-11
會期 8屆2期
表決結果 反對重新修定
贊成者 42人
許忠信,黃文玲,林世嘉,蔡煌瑯,薛凌,黃偉哲,何欣純,李俊俋,蔡其昌,柯建銘,許智傑,陳其邁,魏明谷,葉宜津,吳秉叡,高志鵬,趙天麟,鄭麗君,林淑芬,劉櫂豪,林岱樺,陳唐山,陳亭妃,林佳龍,楊曜,蘇震清,許添財,姚文智,陳歐珀,蕭美琴,邱議瑩,李應元,邱志偉,段宜康,劉建國,管碧玲,陳明文,尤美女,李昆澤,陳節如,吳宜臻,田秋堇
反對者 59人
孫大千,賴士葆,吳育昇,林鴻池,曾巨威,蔡正元,黃昭順,楊瓊瓔,翁重鈞,林德福,盧嘉辰,廖國棟,鄭汝芬,江啟臣,林滄敏,呂學樟,江惠貞,徐欣瑩,李鴻鈞,蔡錦隆,林國正,蘇清泉,張嘉郡,陳碧涵,徐少萍,李貴敏,楊玉欣,王育敏,林郁方,費鴻泰,楊應雄,廖正井,張慶忠,黃志雄,楊麗環,徐耀昌,林明溱,孔文吉,呂玉玲,蔣乃辛,羅明才,邱文彥,謝國樑,王惠美,馬文君,吳育仁,陳超明,陳根德,王廷升,丁守中,簡東明,陳學聖,鄭天財,陳鎮湘,陳淑慧,潘維剛,紀國棟,詹凱臣,李慶華
棄權者 0人
議案內容

立法院第8屆第2會期第17次會議紀錄

本院台灣團結聯盟黨團、民進黨黨團針對第八屆第二會期第十七次會議議程草案擬請增列討論事項第2案:NCC昨晚召開記者會以「廣電三法」不周延為由,反對「廣電三法」於今天逕付二、三讀,導致國民黨黨團今日於本院院會翻盤。此舉顯係馬英九總統先前所宣稱的「反媒體壟斷」根本是一項欺騙人民的「假改革」,而是一種透過「假修法」,實際上卻是「以拖待變、護航財團」,企圖利用法律空窗期,「偷渡媒體壟斷交易案」的作法。而台灣壹傳媒交易案買家之一的台塑集團,因投資持股達三分之一以上,依公平交易法規定,已在去年12月22日向公平會申報結合平面媒體。猶記得,當初旺中案送到NCC審查,碰巧遇到NCC委員任期將屆,結果拖到委員任期屆滿前幾天,以附條件之方式通過旺中案,等同放水。此次公平會審查壹傳媒交易案,也卡到公平會本屆委員任期將於今年1月31日屆滿,今天反媒體壟斷的「廣電三法」如不能在立法院通過,令人擔心公平會是否將參考當初NCC審查旺中案的模式,在本屆任期屆滿前幾天,先以附無關痛癢之條件方式偷渡通過,使壹傳媒交易案順利通過。

有鑑於傳媒之併購,除涉及新聞自由、言論多元、市場交易秩序、公平競爭、消費者權益等公共利益之外,更事關國家安全,不可不慎。基於國會監督之職責,本院台灣團結聯盟黨團建請本院院會做成以下決議:「反媒體壟斷專法或廣電三法未通過前,NCC及公平交易委員會,於收受任何傳媒交易結合申請案後,均應予以駁回。」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台灣團結聯盟立法院黨團 黃文玲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柯建銘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101人,贊成者42人,反對者59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