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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案名稱 討論事項擬增列「民進黨黨團擬具之要求行政院立即停止發放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乙案 (民進黨黨團、親民黨黨團、台灣團結聯盟黨團共同提案)
提案日期 2012-10-19
會期 8屆2期
表決結果 反對重新修定
贊成者 45人
許忠信,黃文玲,林世嘉,蔡煌瑯,薛凌,黃偉哲,何欣純,李俊俋,蔡其昌,柯建銘,潘孟安,李桐豪,張曉風,林正二,許智傑,陳其邁,魏明谷,葉宜津,吳秉叡,高志鵬,趙天麟,鄭麗君,林淑芬,劉櫂豪,林岱樺,陳唐山,陳亭妃,林佳龍,楊曜,蘇震清,許添財,姚文智,陳歐珀,蕭美琴,邱議瑩,李應元,邱志偉,段宜康,劉建國,管碧玲,陳明文,尤美女,李昆澤,陳節如,田秋堇
反對者 51人
賴士葆,吳育昇,林鴻池,曾巨威,蔡正元,黃昭順,羅淑蕾,林德福,王進士,鄭汝芬,江啟臣,林滄敏,呂學樟,江惠貞,徐欣瑩,李鴻鈞,蔡錦隆,林國正,蘇清泉,陳碧涵,徐少萍,李貴敏,楊玉欣,王育敏,林郁方,費鴻泰,楊應雄,廖正井,張慶忠,黃志雄,徐耀昌,林明溱,孔文吉,呂玉玲,蔣乃辛,邱文彥,王惠美,馬文君,吳育仁,陳超明,陳根德,王廷升,丁守中,簡東明,鄭天財,陳鎮湘,陳淑慧,潘維剛,紀國棟,詹凱臣,李慶華
棄權者 0人
議案內容

立法院第8屆第2會期第5次會議紀錄

民進黨黨團、親民黨黨團、台聯黨團針對本次會議議程草案擬請增列討論事項:「有鑑於退休人員已領取優渥之月退休金外,仍比照在職軍公教領取年終慰問金,每年需支應經費超過200億元。民國54年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所定「領月退休金者,遇有臨時加發薪金時,月退休金亦得按比率支給」已在民國99年刪除,繼續發放年終慰問金,適法性不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無視法律規範,仍依據民國61年公布之「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及慰問金發給注意事項」,並以大法官會議第614號、第443號 解釋「給付行政受法律規範較為寬鬆,無須法律授權」為由,主張發放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合法且應維持。人事行政總處刻意曲解大法官會議解釋,卻無視大法官解 釋所一再強調「涉及公共利益重大事項仍應以法律規定」,「涉及人民之納稅負擔,且為國家之重要事項,應視其職務之性質,分別先以法律規定適當之項目與標 準,始得據以編列預算支付之」及「行政措施應衡酌國家財政負擔」等解釋。發放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於法無據,於理不合,且國庫困窘,政府舉債度日,執意發 放,無疑由政府帶頭製造社會對立,再度加深軍公教人員與一般勞工間的相對剝奪感,爰此,建請本院做成決議要求行政院應即停止發放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並請 列為討論事項第1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柯建銘  潘孟安  蔡其昌

親民黨立法院黨團 李桐豪

台灣團結聯盟立法院黨團 許忠信  黃文玲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6人,贊成者45人,反對者51人,棄權者0人,本案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