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案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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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事項第四案至第一九六案及質詢事項均照國民黨黨團、台灣民眾黨黨團提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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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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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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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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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屆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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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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贊成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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贊成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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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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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崐萁,林思銘,王鴻薇,謝龍介,涂權吉,馬文君,林憶君,麥玉珍,吳春城,林國成,陳昭姿,黃國昌,黃珊珊,張啓楷,高金素梅,邱若華,鄭天財Sra˙Kacaw,鄭正鈐,謝衣鳯,羅智強,張嘉郡,洪孟楷,林沛祥,呂玉玲,陳雪生,黃建賓,黃健豪,葉元之,陳永康,賴士葆,陳菁徽,萬美玲,廖偉翔,蘇清泉,黃仁,魯明哲,李彥秀,吳宗憲,邱鎮軍,徐欣瑩,盧縣一,廖先翔,陳玉珍,林德福,楊瓊瓔,丁學忠,陳超明,林倩綺,顏寬恒,羅明才,翁曉玲,葛如鈞,張智倫,羅廷瑋,徐巧芯,許宇甄,柯志恩,牛煦庭,王育敏,游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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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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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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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秀寳,王美惠,蔡易餘,柯建銘,吳思瑤,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李柏毅,范雲,林楚茵,李坤城,邱志偉,黃秀芳,何欣純,張雅琳,林俊憲,王義川,郭昱晴,徐富癸,王世堅,羅美玲,陳培瑜,莊瑞雄,郭國文,陳俊宇,吳沛憶,賴瑞隆,陳素月,張宏陸,陳瑩,陳冠廷,陳亭妃,林月琴,劉建國,林岱樺,賴惠員,黃捷,林淑芬,王正旭,沈伯洋,王定宇,吳琪銘,鍾佳濱,吳秉叡,李昆澤,蔡其昌,邱議瑩,林宜瑾,楊曜,蘇巧慧,沈發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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棄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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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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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案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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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7次會議議事錄
以下報告事項第四案至第一九六案及質詢事項,均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四、本院委員葉元之等 17 人擬具「國軍眷村文化保存暨發展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五、本院委員葉元之等 17 人擬具「動物保護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六、本院委員葉元之等 17 人擬具「動物保護法增訂第十四條之三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七、本院委員葉元之等 17 人擬具「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八、本院委員葉元之等 17 人擬具「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五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九、本院委員翁曉玲等 16 人擬廢止「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組織條例」,請審議案。
十、本院委員翁曉玲等 16 人擬廢止「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組織條例」,請審議案。
十一、本院委員翁曉玲等 16 人擬廢止「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金融局組織條例」,請審議案。
十二、本院委員翁曉玲等 16 人擬廢止「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組織法」,請審議案。
十三、本院委員翁曉玲等 16 人擬廢止「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組織條例」,請審議案。
十四、本院委員翁曉玲等 16 人擬廢止「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各分署組織通則」,請審議案。
十五、本院委員翁曉玲等 16 人擬廢止「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組織條例」,請審議案。
十六、本院委員翁曉玲等 16 人擬廢止「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所屬各分局組織通則」,請審議案。
十七、本院委員翁曉玲等 16 人擬廢止「教育部體育署組織法」,請審議案。
十八、本院委員廖偉翔等 17 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十九、本院委員吳思瑤等 16 人擬廢止「內政部營建署組織條例」,請審議案。
二十、本院委員吳思瑤等 16 人擬廢止「教育部體育署組織法」,請審議案。
二十一、本院委員吳思瑤等 17 人擬具「資通安全管理法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二十二、本院委員徐欣瑩等 17 人擬具「藥師法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二十三、本院委員徐欣瑩等 17 人擬具「醫師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二十四、本院委員黃捷等 17 人擬具「國籍法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二十五、本院委員王育敏等 19 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七條、第九條及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二十六、本院委員羅廷瑋等 16 人擬具「森林法第二條、第十七條之二及第五十六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二十七、本院委員羅廷瑋等 16 人擬具「青年基本法草案」,請審議案。
二十八、本院委員羅廷瑋等 16 人擬具「國民體育法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二十九、本院委員羅廷瑋等 16 人擬具「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九條及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三十、本院委員羅廷瑋等 16 人擬具「師資培育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三十一、本院委員羅廷瑋等 16 人擬具「勞動教育促進法草案」,請審議案。
三十二、本院委員葉元之等 19 人擬具「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三十三、本院委員葉元之等 18 人擬具「宗教基本法草案」,請審議案。
三十四、本院委員邱鎮軍等 17 人擬具「產業創新條例第十條之一及第七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三十五、本院委員邱鎮軍等 18 人擬具「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設置條例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三十六、本院委員邱鎮軍等 18 人擬具「行政區劃法草案」,請審議案。
三十七、本院委員邱鎮軍等 16 人擬具「地方制度法第五十五條及第五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三十八、本院委員洪孟楷等 16 人擬具「傳染病防治法第十一條之一及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三十九、本院委員洪孟楷等 17 人擬具「長期照顧服務法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四十、本院委員王美惠等 23 人擬廢止「內政部營建署組織條例」,請審議案。
四十一、本院委員蘇巧慧等 17 人擬具「性別平等工作法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四十二、本院委員蘇巧慧等 17 人擬具「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四十三、本院委員蘇巧慧等 18 人擬具「娛樂稅法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四十四、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農業金融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四十五、本院委員楊瓊瓔擬撤回前提之「老人福利法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十六、國防部函,為該部所屬 113 年度預算「後勤及通資業務」科目所需業務費申請動支第一預備金計新臺幣 8 億 1,400 萬元,業經行政院主計總處同意備案,請查照案。
四十七、國防部函,為該部所屬 113 年度預算「後勤及通資業務」科目所需獎補助費申請動支第一預備金計新臺幣 6,600 萬元,業經行政院主計總處同意備案,請查照案。
四十八、行政院函,為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及所屬繳納經管國有非公用土地地價稅經費不敷,動支 11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6,567 萬 4,000 元支應,茲檢送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機關別表,請查照案。
四十九、行政院函,為國防部所屬辦理油料採購經費不敷,動支 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 16 億 6,000 萬元支應,茲檢送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機關別表,請查照案。
五十、行政院函,為外交部辦理我駐外各館處館宿舍租金不敷,動支11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 7,381 萬 5,000 元支應,茲檢送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機關別表,請查照案。
五十一、行政院函,為農業部補助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基金辦理本(113)年度農業災害之緊急救助所需經費不敷,動支本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 22 億元支應,茲檢送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機關別表,請查照案。
五十二、行政院函,為文化部本(113)年度辦理衛武營藝術文化中心興建計畫,動支本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 1 億 2,000 萬元支應,茲檢送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機關別表,請查照案。
五十三、行政院函,為交通部鐵道局辦理「臺灣桃園國際機場聯外捷運系統建設計畫」及「花東線鐵路瓶頸路段雙軌化暨全線電氣化計畫」履約爭議案件調解金,動支 11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 1 億 1,873 萬 1,000 元支應,茲檢送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機關別表,請查照案。
五十四、行政院函送公告「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凱米颱風風災災區範圍」,並自 113 年 7 月 22 日生效,請查照案。
五十五、行政院函,為修正「促進轉型正義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三條、第八條及第八條之一條文,請查照案。
五十六、行政院函,為修正「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第一項第三款尿液確認檢驗判定檢出毒品品項及濃度值」,並自 113 年 11 月 26 日生效,請查照案。
五十七、行政院函,為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 113 年 11 月 27 日生效,請查照案。
五十八、行政院函,為修正「陸海空軍刑法第五十四條第一項第三款尿液確認檢驗判定檢出毒品品項及濃度值」,並自 113 年 11 月 26 日生效,請查照案。
五十九、行政院函,為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請查照案。
六十、內政部函,為修正「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報到查訪及查閱辦法」第二條條文,請查照案。
六十一、內政部函,為修正「國籍法施行細則」第六條條文,請查照案。
六十二、內政部函,為修正「住宅轉租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部分規定,請查照案。
六十三、內政部函送「槍砲彈藥審認爭議諮詢小組組織及運作辦法」,請查照案。
六十四、內政部函送「國土永續發展基金罰鍰提撥辦法」,請查照案。
六十五、內政部函,為修正「姓名條例施行細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六十六、內政部函,為修正「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第一條、第二條及第二十條條文,請查照案。
六十七、大陸委員會函,為修正「大陸委員會主管財團法人預決算與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六十八、僑務委員會函,為修正「僑務委員會專業獎章頒給辦法」第六條附表三,請查照案。
六十九、經濟部函,為修正「科技產業園區區內事業投資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七十、經濟部函,為修正「國營事業編列研究發展支出占其總支出預算比例」,請查照案。
七十一、經濟部函,為修正「中小企業認定標準」第二條條文,請查照案。
七十二、經濟部函,為修正「專利資料收費標準」第四條條文及第三條附表,請查照案。
七十三、經濟部函送「高雄臨海產業園區特殊性工業區空氣品質監測特定設施使用費費率」,請查照案。
七十四、經濟部函,為修正「應施檢驗汽車用輪胎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請查照案。
七十五、經濟部、內政部函,為修正「商業團體分業標準」「加油站商業」團體業別名稱為「加油(氫)站商業」及其業務範圍,請查照案。
七十六、經濟部、財政部函,為修正「中小企業研究發展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中小企業增僱員工薪資費用加成減除辦法」及「中小企業員工加薪薪資費用加成減除辦法」,請查照案。
七十七、農業部函送「朱蕉及紫薇為適用植物品種及種苗法之植物種類」,請查照案。
七十八、農業部函,為修正公告「美國亞利桑那州自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非疫區刪除」,請查照案。
七十九、農業部函,為修正「從事農業工作農民申請參加農民健康保險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查辦法」部分條文及第六條附件三,請查照案。
八十、農業部函,為修正公告「美國伊利諾州自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非疫區刪除」,請查照案。
八十一、農業部函送「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修正條文及對照表勘誤表,請查照案。
八十二、農業部函,為修正「漁民海上作業保險及救助辦法」,請查照案。
八十三、農業部函,為修正公告「瑞士及美國紐約州、密蘇里州為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非疫區」,請查照案。
八十四、農業部函,為修正公告「美國北達科他州自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非疫區刪除」,請查照案。
八十五、農業部函,為修正「農業部農田水利署高雄管理處農田水利設施範圍」,請查照案。
八十六、農業部函,為修正公告「紐西蘭自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非疫區刪除」,請查照案。
八十七、農業部函,為修正公告「美國田納西州自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非疫區刪除」,請查照案。
八十八、農業部函,為修正公告「美國奧克拉荷馬州自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非疫區刪除」,請查照案。
八十九、財政部函,為修正「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第十六條之三及第二十六條條文,請查照案。
九十、財政部函,為修正「進出口貨物查驗準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九十一、財政部函送「國有房地參與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作業辦法」,請查照案。
九十二、財政部函,為修正「財政部公益彩券監理委員會組成辦法」第四條條文,請查照案。
九十三、財政部函,為修正「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處務規程」第四條、第八條及第十七條條文,請查照案。
九十四、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四條之一條文、「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管理規則」第十九條之一條文及「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第十九條之二條文,請查照案。
九十五、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提供虛擬資產服務之事業或人員洗錢防制登記辦法」,請查照案。
九十六、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金融機構及提供虛擬資產服務之事業或人員防制詐欺犯罪危害應遵循事項辦法」,請查照案。
九十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外籍移工國外小額匯兌業務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九十八、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會計師持續專業進修辦法」第三條、第五條及第十條條文,請查照案。
九十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處務規程」第七條、第八條、第十一條之一條文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編制表」,請查照案。
一○○、中央銀行函,為修正「中央銀行對財團法人法授權規定事項所定辦法」第三條條文,請查照案。
一○一、教育部函,為修正「私立學校法施行細則」第二十八條及第四十九條條文,請查照案。
一○二、教育部函,為修正「國民體育法施行細則」第七條條文,請查照案。
一○三、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數位發展部函,為修正「實驗研發專用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一○四、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送「海上倖存者定位裝置技術規範」,請查照案。
一○五、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送「經司法警察機關通知,曾經其他電信事業限制或停止電信服務達一定次數之用戶,電信事業應將其列為高風險用戶」之次數,請查照案。
一○六、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送「電信事業使用指定資料庫核對用戶身分查詢辦法」,請查照案。
一○七、交通部、內政部函,為修正「大眾捷運系統兩側禁建限建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一○八、交通部函,為修正「交通部促進公共運輸使用補助辦法」第五條條文,請查照案。
一○九、交通部函,為採用國際海事組織(IMO)所屬海事安全委員會(MSC)所採納之「國際海事固體散裝貨物章程(IMSBCCode)」修正案,請查照案。
一一○、交通部函送「交通部指定氣象產業類非公務機關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處理辦法」,請查照案。
一一一、交通部函,為修正「交通部中央氣象署各氣象測報機構組織準則」第六條條文及第三條附表;「交通部中央氣象署大武氣象站編制表」名稱修正為「交通部中央氣象署古坑氣象站編制表」,請查照案。
一一二、數位發展部函,為修正「數位發展部協助產業創新活動補助獎勵及輔導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一一三、數位發展部函送「網路廣告平臺業者驗證身分技術方式及詐欺防制計畫透明度報告格式內容」,請查照案。
一一四、數位發展部函送「網路廣告資訊揭露基準及作業辦法」,請查照案。
一一五、數位發展部函送「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三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之通知期限」,請查照案。
一一六、數位發展部函送「提供第三方支付服務之事業或人員洗錢防制及服務能量登錄辦法」,請查照案。
一一七、數位發展部函送「第三方支付服務業疑似涉詐客戶認定及控管措施處理辦法」,請查照案。
一一八、數位發展部函,為「第三方支付服務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名稱修正為「提供第三方支付服務之事業或人員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並修正條文,請查照案。
一一九、法務部函送「洗錢防制法第十一條第六項非信託業之受託人資訊申報更新申報及信託地位揭露辦法」,請查照案。
一二○、法務部函,為修正「律師辦理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作業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一二一、法務部函送「洗錢防制法第十七條第四項申報通報資料管理運用辦法」,請查照案。
一二二、法務部函,為修正「重要政治性職務之人與其家庭成員及有密切關係之人範圍認定標準」,請查照案。
一二三、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氧化鈣」,請查照案。
一二四、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檸檬酸、無水檸檬酸」,請查照案。
一二五、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全國性衛生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部分條文及第二十條附表一、附表二、附表三,請查照案。
一二六、衛生福利部函送「社區心理衛生中心設置及管理辦法」及「精神疾病嚴重病人通報處置及追蹤關懷辦法」,請查照案。
一二七、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食用黃色四號」,請查照案。
一二八、衛生福利部函,為「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甜菊醣苷(來自 Stevia rebaudiana Bertoni)」名稱修正為「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甜菊醣苷」,並修正規定,請查照案。
一二九、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第三條附表一、第四條附表三、第五條附表四及「動物產品中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第三條條文,請查照案。
一三○、衛生福利部函,為「精神病人居家治療標準」名稱修正為「精神疾病病人居家治療標準」,並修正條文等 4 項法規,請查照案。
一三一、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食用綠色三號鋁麗基」,請查照案。
一三二、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食用黃色四號鋁麗基」,請查照案。
一三三、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食用黃色五號鋁麗基」,請查照案。
一三四、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醫師法施行細則」,請查照案。
一三五、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並自 113 年 12 月 1 日生效,請查照案。
一三六、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第六條條文及第三條附表一,請查照案。
一三七、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適用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之藥物品項」,請查照案。
一三八、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罕見疾病特殊營養食品品目及適應症」,請查照案。
一三九、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食品微生物之檢驗方法-大腸桿菌O157:H7 之檢驗」,請查照案。
一四○、勞動部函,為修正「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一四一、勞動部函,為修正「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款規定之工作應繳納就業安定費數額表」,請查照案。
一四二、勞動部函,為廢止「核定台北市政府工務局養護工程處抽水站操作人員為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一之工作者」,請查照案。
一四三、勞動部函送「核定勞動部多元陪伴照顧服務試辦計畫之多元陪伴照顧服務工作者為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一之工作者」,請查照案。
一四四、勞動部函,為修正「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請查照案。
一四五、勞動部函,為修正「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請查照案。
一四六、勞動部函,為修正「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分級表」,請查照案。
一四七、勞動部函,為修正「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規定工作之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則」部分條文及第十三條附表一、第二十九條附表三、第三十二條附表四,請查照案。
一四八、勞動部函,為修正「職業傷病診治醫療機構認可管理補助及職業傷病通報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一四九、勞動部函,為修正「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施行細則」第三條、第七條之一及第十一條條文,請查照案。
一五○、勞動部函,為修正「勞工職業災害保險給付後限期投保單位繳納辦法」第二條、第三條及第七條條文,請查照案。
一五一、環境部%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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