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案名稱 | 討論事項擬增列「民進黨黨團擬具之要求行政院應依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釋字第428號解釋之精神,經營措施應於增進公共利益之必要範圍內以法律為之,並依國營事業管理法第20條規定,經濟部所屬台電公司電費之計價公式,經濟部應於半年內檢討並送至立法院審定。」(民進黨黨團提出) |
提案日期 | 2013-05-17 |
會期 | 8屆3期 |
表決結果 | 反對重新修定 |
贊成者 | 46人 |
許忠信,黃文玲,林世嘉,蔡煌瑯,薛凌,黃偉哲,何欣純,陳歐珀,邱議瑩,柯建銘,潘孟安,李桐豪,陳怡潔, 林正二,李俊俋,陳其邁,魏明谷,葉宜津,吳秉叡,高志鵬,劉建國,吳宜臻,林淑芬,劉櫂豪,林岱樺,陳唐山, 陳亭妃,林佳龍,楊曜,蘇震清,許添財,姚文智,趙天麟,蕭美琴,蔡其昌,李應元,邱志偉,段宜康,許智傑, 管碧玲,陳明文,尤美女,李昆澤,陳節如,鄭麗君,田秋堇 | |
反對者 | 61人 |
林德福,賴士葆,林鴻池,曾巨威,蔡正元,顏寬恒,黃昭順,楊瓊瓔,翁重鈞,羅淑蕾,吳育昇,盧嘉辰,廖國棟, 王進士,鄭汝芬,江啟臣,林滄敏,呂學樟,江惠貞,徐欣瑩,李鴻鈞,蔡錦隆,林國正,蘇清泉,張嘉郡,陳碧涵, 徐少萍,李貴敏,楊玉欣,王育敏,林郁方,費鴻泰,廖正井,張慶忠,黃志雄,楊麗環,徐耀昌,林明溱,孔文吉, 呂玉玲,蔣乃辛,羅明才,盧秀燕,邱文彥,謝國樑,王惠美,馬文君,吳育仁,陳超明,陳根德,王廷升,丁守中, 簡東明,陳學聖,鄭天財,陳鎮湘,陳淑慧,潘維剛,紀國棟,詹凱臣,李慶華 | |
棄權者 | 0人 |
議案內容 | |
立法院第8屆第3會期第13次會議紀錄
本院民進黨黨團針對第八屆第三會期第十三次會議程草案討論事項擬請增列民進黨黨團擬具:「針對經濟部迄今堅稱『電價調整計畫沒改變』,惟查經濟部電費及調漲電價所依公式,係採49年所定電價費率公式,然而該公式不僅不合時宜,而且欠缺成本控制誘因與有效抑減成本機制,造成台電公司之無效率經營、非必要或不合理等支出費用,甚或因採購弊案衍生之損失,均納入計算並由全民買單;另查立法院於101年12月14日第8屆第2會期第13次會議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案,業已通過通案決議:『要求行政院應依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釋字第428號解釋之精神,經營措施應於增進公共利益之必要範圍內以法律為之,並依國營事業管理法第20條規定,經濟部所屬台電公司電費之計價公式,經濟部應於半年內檢討並送至立法院審定。』;然而經濟部迄今除未依立法院決議將電費之計價公式函送立法院審議外,更未撤銷調漲電價之公告,公然藐視國會與國家法制,爰擬請院會再作成如下決議:1.要求經濟部應即撤銷今(102)年10月將行調漲電價之公告;2.未經立法院審定電費之計價公式前,經濟部不得恣意調漲電價。」,並請列為討論事項第1案。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柯建銘 潘孟安 邱議瑩 主席:孫委員大千聲明方才表決係投反對票,列入紀錄。 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107人,贊成者46人,反對者61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