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案名稱 | 討論事項擬修正「民進黨擬具長期照顧服務法草案第十五條條文再修正動議」乙案(民進黨黨團提案) |
提案日期 | 2015-05-15 |
會期 | 8屆7期 |
表決結果 | 反對重新修定 |
贊成者 | 38人 |
賴振昌,周倪安,蔡煌瑯,薛凌,吳宜臻,陳節如,尤美女, 黃偉哲,柯建銘,蔡其昌,陳其邁,陳素月,葉宜津,莊瑞雄, 許智傑,何欣純,劉櫂豪,林岱樺,陳唐山,陳亭妃,黃國書, 邱志偉,許添財,李俊俋,趙天麟,吳秉叡,高志鵬,李應元, 陳歐珀,段宜康,姚文智,管碧玲,陳明文,蘇震清,李昆澤, 田秋堇,鄭麗君,蕭美琴 | |
反對者 | 60人 |
孫大千,林鴻池,林德福,廖國棟,賴士葆,曾巨威,蔡正元, 陳雪生,顏寬恒,黃昭順,翁重鈞,李桐豪,陳怡潔,羅淑蕾, 吳育昇,盧嘉辰,王廷升,王進士,鄭汝芬,江啟臣,林滄敏, 呂學樟,江惠貞,徐欣瑩,李鴻鈞,蔡錦隆,蘇清泉,陳碧涵, 徐少萍,李貴敏,楊玉欣,王育敏,林郁方,費鴻泰,廖正井, 張慶忠,黃志雄,楊麗環,徐志榮,許淑華,孔文吉,呂玉玲, 蔣乃辛,羅明才,盧秀燕,邱文彥,王惠美,馬文君,吳育仁, 陳超明,丁守中,簡東明,陳學聖,鄭天財,陳鎮湘,陳淑慧, 潘維剛,紀國棟,詹凱臣,李慶華 | |
棄權者 | 1人 |
林淑芬 | |
議案內容 | |
立法院第8屆第7會期12次會議 本院民進黨黨團鑑於我國人口快速老化,國家卻未能承擔所應負的提供公共照顧之責,置身 心失能者之照顧責任多由家庭自行承擔。且長照十年計畫自核定後,實施至今,已面臨人力欠缺 與服務不足的窘境;是故,若空有立法卻無財源支應於建構多元普及、可負擔、有尊嚴之長照服 務,勢必難以因應嚴峻的高齡化浪潮。爰擬具「長期照顧服務法」草案第十五條條文再修正動議 如附件。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民進黨黨團修正動議條文: 第十五條 中央主管機關為提供長照服務、促進長照相關資源之發展、提升服務品質與效率 、均衡服務資源及各項經費補助,應設置長照服務基金。 中央主管機關應於五年內編列新臺幣一百五十億元撥充基金額度,其經費來源如下: 一、政府預算撥充。 二、菸品健康福利捐,收入分配。 三、捐贈收入。 四、基金孳息收入。 五、其他收入。 除前項基金來源外,應依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十三條及第十九條所定課稅淨額, 加徵百分之十,及依所得稅法課徵之房屋及土地交易所得稅之收入,撥充長照服務基金。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柯建銘 黃偉哲 蔡其昌 尤美女 陳節如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 99 人,贊成者 38 人,反對者 60 人,棄權者 1 人,贊成者少數, 本案不通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