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案名稱 | 討論事項「第一案地方制度法第四十四條及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全案付表決」乙案(民進黨黨團提案) |
提案日期 | 2016-05-27 |
會期 | 9屆1期 |
表決結果 | 贊成通過 |
贊成者 | 71人 |
何欣純,鄭寶清,劉櫂豪,莊瑞雄,許智傑, 陳亭妃,柯建銘,吳秉叡,劉建國,尤美女, 王定宇,Kawlo.Iyun.Pacidal, 林昶佐,洪慈庸,黃國昌,徐永明,鍾孔炤, 陳素月,李麗芬,黃國書,黃偉哲,施義芳, 呂孫綾,葉宜津,吳琪銘,周春米,鄭運鵬, 林俊憲,邱議瑩,蕭美琴,羅致政,蔡培慧, 鍾佳濱,趙天麟,劉世芳,陳其邁,黃秀芳, 陳明文,林靜儀,蔡易餘,吳玉琴,林淑芬, 蘇震清,楊曜,余宛如,江永昌,吳焜裕, 高志鵬,趙正宇,徐國勇,邱志偉,蔡適應, 陳瑩,管碧玲,陳賴素美,賴瑞隆,陳歐珀, Kolas Yotaka,洪宗熠,李俊俋,段宜康, 蘇巧慧,林岱樺,吳思瑤,張宏陸,李昆澤, 陳曼麗,王榮璋,顧立雄,蘇治芬,姚文智 | |
反對者 | 30人 |
賴士葆,林德福,江啟臣,曾銘宗,林麗蟬, 呂玉玲,張麗善,許淑華,徐榛蔚,羅明才, 楊鎮浯,費鴻泰,簡東明,徐志榮,鄭天財, 陳宜民,李彥秀,蔣乃辛,盧秀燕,吳志揚, 蔣萬安,馬文君,柯志恩,王育敏,陳超明, 黃昭順,顏寬恒,陳學聖,廖國棟,王金平 | |
棄權者 | 0人 |
議案內容 | |
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第15次會議
〔第(二)案至第(五)案分經提案委員提請撤回,均同意撤回;第(一)案於二讀後繼續進行三讀。〕
決議: 地方制度法第四十四條及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通過。三讀時,均照二讀文字通過;全案並經在場委員101人,贊成均照二讀條文通過者71人,反對者30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