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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案名稱 討論事項擬增列「國民黨黨團提議增列討論事項第十二案」乙案(國民黨黨團提案)
提案日期 2016-11-18
會期 9屆2期
表決結果 反對重新修定
贊成者 27人
廖國棟,江啟臣,曾銘宗,孔文吉,林麗蟬,呂玉玲,張麗善, 徐永明,陳怡潔,林德福,徐榛蔚,羅明才,賴士葆,許毓仁, 簡東明,徐志榮,鄭天財,蔣乃辛,吳志揚,馬文君,柯志恩, 陳雪生,林為洲,陳超明,黃昭順,王惠美,王金平
反對者 64人
何欣純,鄭寶清,劉櫂豪,黃國書,許智傑,劉世芳,柯建銘, 吳秉叡,劉建國,尤美女,王定宇,鍾孔炤,陳素月,李麗芬, 莊瑞雄,黃偉哲,施義芳,呂孫綾,葉宜津,吳琪銘,周春米, 鄭運鵬,林俊憲,邱議瑩,蕭美琴,羅致政,鍾佳濱,趙天麟, 陳亭妃,陳其邁,黃秀芳,陳明文,林靜儀,蔡易餘,吳玉琴, 林淑芬,蘇震清,楊曜,余宛如,江永昌,吳焜裕,邱泰源, 邱志偉,蔡適應,陳瑩,管碧玲,陳賴素美,賴瑞隆,陳歐珀, Kolas Yotaka,洪宗熠,李俊俋,段宜康,蘇巧慧,林岱樺, 吳思瑤,張宏陸,李昆澤,陳曼麗,王榮璋,郭正亮,蘇治芬, 張廖萬堅,姚文智
棄權者 0人
議案內容

立法院第 9 屆第 2 會期第 11 次會議

國民黨黨團提議增列討論事項第十二案為:

委員李彥秀等 19 人,鑑於受僱醫師如何適用勞動基準法刻由衛生福利部研擬中, 惟為提升國內醫療環境,研擬進度自刻不容緩,更應於 107 年 1 月 1 日前令受僱醫 師適用勞動基準法方為正辦。又據衛生福利部提供之規劃說明,「增加臨床醫療人 力供給」為其推動策略之一,但考量「落實分級醫療與轉診」同為該部之配套措施 ,即有必要審慎評估倘日後民眾就醫行為模式改變,斯時各級醫療機構為確保服務 量能及專科醫師訓練所需之醫療人力究為如何、是否可能反致醫療人力過剩等情形 發生,爰建請院會作成決議:「請衛生福利部於一個月內審酌醫療體系改革之方針 、時程與醫療人力缺口之關連,重行檢討受僱醫師納入勞基法之配套措施,以免徒 耗醫師養成所投入之資源,甚至流浪醫師產生。」。請公決案。經表決結果不予通 過。在場委員 91 人,贊成者 27 人,反對者 64 人,少數不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