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8屆第4會期第16次會議 | ||
日期 | 2013-12-31 | 會期 | 8屆4期 |
會議及提案內容 | 本院委員簡東明等23 人,針對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以及各級政府在原住民族地區舉辦之「原住民保留地權利『賦予』典禮活動」,延續過去政府內部殖民的觀點,錯謬地將原住民族土地權利視為國家的恩澤所賜,無視於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對於原住民族領域(territory)轄管的真義,背離了原住民族定義及其附隨權利的內涵,抽離了台灣歷史的事實,更加違反了憲法與原住民族基本法所揭示國家承認原住民族土地權利的規範,爰此,為維護原住民族基本尊嚴及領域土地權利,行政院應責成主管機關停止辦理相關活動,並將「原住民保留地權利『賦予』計畫」修正為「原住民保留地權利『返還』計畫」。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
發言委員 | 簡東明(1次) | 發言紀錄 | PDF檔 |
決議 | 函請行政院研處 | 會議紀錄 | PDF檔 |
主提案 | 簡東明 | ||
聯署提案 | 張嘉郡 ; 顏寬恒; 楊麗環; 廖正井; 吳育昇 ; 陳怡潔; 李桐豪; 謝國樑; 廖國棟; 徐耀昌; 鄭天財 ; 王惠美; 王進士 ; 林國正; 孔文吉 ; 蔡錦隆; 蘇清泉 ; 林明溱 ; 邱文彥; 盧嘉辰; 張慶忠; 黃志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