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及提案內容 |
本院委員吳育昇、楊玉欣、江惠貞、陳怡潔、王惠美、陳超明等19 人,有鑑於AED(自動體外心臟去顫器)廣告中,停止心跳的病患經過AED 電擊後,就能迅速恢復生命,對於這樣的情節,許多消防隊員認為「有過度簡化」之嫌;醫師也建議,除了極少數例子,AED 仍須配合CPR(心肺復甦術),才能真正達到救人效果。過去,國內因公共場所未設置AED,或者會用CPR 進行急救的民眾太少,導致如有陌生人在路上或公共場所中,出現突發性的心因性猝死,在旁的民眾雖然想伸出援手,但通常都因設備或知識不足而束手無策。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國情統計通報資料,台灣平均每年有2 萬起突發性心跳停止案例,但救活率卻不及3%!。台灣目前急救教育皆以CPR 為主,真正接受完整的CPR+AED 課程者,不到總受訓人數的1%。綜觀各項數據,皆顯示當今台灣急救教育的普及性尚待大力推廣。本席建請行政院衛生福利部應宣導CPR+AED是救命黃金組合的正確觀念,並要求放置AED 場所使用人員除受AED 使用訓練外亦須同步接受CPR 課程訓練,教育部應在各級學校健康教育與護理課程加入CPR+AED 課程,以達台灣急救教育的普及性。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