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8屆第4會期第13次會議 | ||
日期 | 2013-12-10 | 會期 | 8屆4期 |
會議及提案內容 | 本院委員吳宜臻等 11 人,有鑑於憲法賦予監察院彈劾權,就公務人員違法或失職之事實詳以調查,無論彈劾是否通過,人民皆應享有知的權利。然日前張通榮彈劾案與黃世銘彈劾案等,監察院對於彈劾未通過都以監察法第13 條第1 項規定:「監察院人員對於彈劾案在未經移付懲戒機關前,不得對外宣洩。」,惟依據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 條規定:「為建立政府資訊公開制度,便利人民共享及公平利用政府資訊,保障人民知的權利,增進人民對公共事務之瞭解、信賴及監督,並促進民主參與,特制定本法」。爰此,建請監察院應儘速檢討監察法第13 條,以確保人民共享及公平利用政府資訊之權利。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
發言委員 | 吳宜臻(1次) | 發言紀錄 | PDF檔 |
決議 | 函請監察院研處 | 會議紀錄 | PDF檔 |
主提案 | 吳宜臻 | ||
聯署提案 | 蔡煌瑯; 陳唐山 ; 尤美女 ; 鄭麗君 ; 陳節如 ; 李俊俋; 陳其邁; 蘇震清 ; 田秋堇; 何欣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