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8屆第4會期第11次會議 | ||
日期 | 2013-11-26 | 會期 | 8屆4期 |
會議及提案內容 | 本院委員陳淑慧、江啟臣等17 人,鑑於兒童與少年是國家最寶貴的資產,需要特別予以保護,尤以兒少時期,身體、智能發展未臻成熟,處於相對的弱勢,卻是人格發展與技能成長的重要階段,因此聯合國在世界人權宣言中宣示,兒童有權接受特別養護與協助;惟近年來我國兒童與少年保護案件逐年上升,民國101 年通報案件達35,901 件,較93 年增加超過3 倍,顯示我國兒童與少年保護工作亟待改善。因此為保護兒童與少年免於受到暴力、毒品、遺棄等侵害,以培養其健全發展,爰提案建請行政院立即成立跨部會工作小組,積極整合社福、警政、教育及醫療等機構及資源,以建立完善的養護體系及扶助機制,全面提升我國兒童與少年保護工作。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
發言委員 | 陳淑慧(1次) | 發言紀錄 | PDF檔 |
決議 | 函請行政院研處 | 會議紀錄 | PDF檔 |
主提案 | 陳淑慧 ; 江啟臣 | ||
聯署提案 | 邱文彥; 陳鎮湘; 詹凱臣; 孔文吉 ; 王育敏; 徐少萍; 馬文君 ; 張嘉郡 ; 江惠貞 ; 楊應雄; 楊瓊瓔; 羅明才 ; 蔣乃辛; 李貴敏; 蔡正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