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8屆第4會期第11次會議 | ||
日期 | 2013-11-26 | 會期 | 8屆4期 |
會議及提案內容 | 本院委員陳怡潔等11 人,鑒於食安議題層出不窮,已被視同國安危機,尤其一連發生的食安問題,都顯示出包廠商與上游原料供應商,形同共謀犯下的民生詐欺案件,導致牽涉與受害人數難以計算,已非單單挪用行政罰鍰設立食安基金可以保障。現行我國食安法規,雖針對類似民生詐欺案件設有完善規範,但當廠商出包時,往往會立即脫產與勾結,以致因牽涉民眾人數過多,增加訴訟難度,甚至發生高獲利低賠償的不公情事。鑑此,為杜絕國內食品安全問題一再發生影響國際商譽,建請行政院研擬食安保證金,針對國內食品供應業者(原料供應商、加工商)之食品供應鏈業者強制納保,每年需提撥盈收淨利之5%作為自身販售產品之食安保證金,並強制每季需提供原料進口數量、國內銷售、庫存情形之帳目以供主管機關查驗。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
發言委員 | 陳怡潔(1次) | 發言紀錄 | PDF檔 |
決議 | 函請行政院研處 | 會議紀錄 | PDF檔 |
主提案 | 陳怡潔 | ||
聯署提案 | 黃文玲; 姚文智; 徐少萍; 紀國棟; 羅明才 ; 李貴敏; 楊應雄; 吳育昇 ; 楊瓊瓔; 蔡正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