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立委專區 提案表現
會議名稱 立法院第8屆第4會期第10次會議
日期 2013-11-19 會期 8屆4期
會議及提案內容 本院委員蘇清泉、楊玉欣、李貴敏、陳碧涵等24 人,鑒於酒類標示管理辦法第十一條有關酒類警語標示僅列出「飲酒過量,有害(礙)健康」、「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飲酒過量,害人害己」及「未成年請勿飲酒」未能有效達成警示功能。人體對酒精之耐受度會因體質、飲酒史、飲食習慣等影響而不同,短時間大量飲酒會造成體內酒精濃度急遽上升,耐受度低者血中酒精濃度達到250mg/dL 時,就可能陷入昏迷,血中酒精濃度達到400mg/dL,就會使人陷入深度昏迷,呼吸循環麻痺而有生命危險。爰建請財政部修改酒類標示管理辦法第十一條,增列「急性酒精中毒會使人立即喪命」之警語。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發言委員 蘇清泉(1次) 發言紀錄 PDF檔
決議 函請行政院研處 會議紀錄 PDF檔
主提案 蘇清泉 ; 楊玉欣 ; 李貴敏; 陳碧涵
聯署提案 江惠貞 ; 林明溱 ; 詹凱臣; 陳鎮湘; 徐少萍; 林德福; 林國正; 王進士 ; 紀國棟; 簡東明; 呂玉玲; 江啟臣; 謝國樑; 張嘉郡 ; 王育敏; 楊瓊瓔; 盧嘉辰; 吳育仁; 鄭汝芬; 楊應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