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8屆第4會期第7次會議 | ||
日期 | 2013-10-29 | 會期 | 8屆4期 |
會議及提案內容 | 本院委員吳宜臻、陳歐珀等12 人,鑒於目前上市之教科文圖書不乏違背著作權法之情事,許多著作權人在未被告知或支付報酬的情況下,被教科書商業者單方面利用著作。然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科文圖書審定辦法第二十四條只規定申請審定之教科圖書,如有利用他人著作,申請審定者應依著作權法有關規定辦理,卻未規範若利用他人著作時,應於何時完成支付報酬與取得授權證明,導致許多著作權人著作被引用卻未拿到任何報酬,顯有違反著作權法之情事。教育部身為主管機關應積極維護著作權人權益,卻放任國民小學及中學教科文圖書出現違害著作權人之情事。爰此,教育部應重新檢討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科文圖書審定辦法,以確實保障著作權人權益。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
發言委員 | 吳宜臻(1次) | 發言紀錄 | PDF檔 |
決議 | 函請行政院研處 | 會議紀錄 | PDF檔 |
主提案 | 吳宜臻; 陳歐珀 | ||
聯署提案 | 鄭麗君 ; 李昆澤 ; 趙天麟; 劉櫂豪; 李俊俋; 潘孟安 ; 陳明文; 何欣純; 蘇震清 ; 管碧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