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8屆第5會期第9次會議 | ||
日期 | 2014-05-13 | 會期 | 8屆5期 |
會議及提案內容 | 本院委員陳碧涵、楊玉欣、陳學聖等15人,有鑑於中信金以建置新舞臺為條件,換取台北市政府的容積獎勵,然而卻因欲出售產權,導致容積獎勵所建設的文化設施─新舞臺必須熄燈,造成臺灣表演藝術發展、市民文化近用權上莫大的損失。在韓國,企業除了會投入資金建置、經營專業表演藝術場館外,更會以認養或是投標的方式參與國家級表演藝術場館的設置;「文化大國」不應該只是口號!爰此,建請行政院指派政務委員,邀請文化部、經濟部、財政部等相關部會針對企業投入藝文場館經營與設置,訂定「獎勵企業投入藝文場館經營措施及其應擔負之義務規定」,藉此可解決專業表演藝術場館缺乏問題,也可規範企業責任。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
發言委員 | 陳碧涵 (1次) | 發言紀錄 | PDF檔 |
決議 | 函請行政院研處 | 會議紀錄 | PDF檔 |
主提案 | 陳碧涵 ; 楊玉欣 ; 陳學聖 | ||
聯署提案 | 王育敏; 蔣乃辛; 陳鎮湘; 呂玉玲; 邱文彥; 陳淑慧 ; 江啟臣; 楊瓊瓔; 徐少萍; 羅淑蕾; 張嘉郡 ; 孔文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