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8屆第5會期第8次會議 | ||
日期 | 2014-05-06 | 會期 | 8屆5期 |
會議及提案內容 | 本院委員盧秀燕、楊玉欣、馬文君、江惠貞等15人,鑒於我國政府審查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資格時,除了每人每月生活費需低於一定金額,另須符合家庭財產未超過中央、直轄市主管機關公告之當年度一定金額的標準;惟法規中列出計算家庭財產的例外情況,並未考量到雖生活費符合低收入戶標準,卻與多位繼承人共同持有無經濟效益土地所有權之狀況。所有權人眾多的土地,無論是為出租、出售等任何處分,均需全體所有權人同意,若土地已歷經數代繼承,欲找齊全體繼承人,難如登天,對生活困苦,亟需低收入津貼的民眾,不但共同繼承之土地無經濟效益,且此土地價值若高於審查標準,反成為其申請低收入戶資格的絆腳石,對其生活平添其不必要之困擾。本席相當關心經濟弱勢族群的權益,特提案要求行政院應就低收入戶審查資格中,不列入家庭不動產計算的情形,於兩個月內提出檢討報告。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
發言委員 | 盧秀燕 (1次) | 發言紀錄 | PDF檔 |
決議 | 函請行政院研處 | 會議紀錄 | PDF檔 |
主提案 | 盧秀燕 ; 楊玉欣 ; 馬文君 ; 江惠貞 | ||
聯署提案 | 鄭天財 ; 林國正; 紀國棟; 吳育仁; 羅淑蕾; 廖正井; 詹凱臣; 蔡正元; 翁重鈞 ; 陳碧涵 ; 張嘉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