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8屆第5會期第8次會議 | ||
日期 | 2014-05-06 | 會期 | 8屆5期 |
會議及提案內容 | 本院委員江惠貞、李貴敏等22人,鑒於現行動物保護法明定買賣寵物未植入晶片者得處以新臺幣4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然許多業者未依法行事,政府也未見積極稽查,致使立法美意無法落實。此外由於晶片資料並未和戶政系統連線,因此一旦飼主更改住址、電話卻沒去更改資料,寵物遺失時便很難聯繫上飼主。事實上,有晶片的寵物一旦被送進收容所,至少需等待30天以上,才能夠開放領養,不僅增加寵物生病機率,也讓有意領養者力不從心。然民眾質疑,一個飼主連寵物遺失7天都不知道、不尋找、不領回,他還有什麼資格擔任寵物的主人?為了保障寵物的生存權,認養流程顯然有縮短的必要。建請行政院農委會立即檢討認養流程政策、縮短認養流程,並於一個月內提出改善報告,讓台灣真正成為流浪動物友善國家。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
發言委員 | 江惠貞 (1次) | 發言紀錄 | PDF檔 |
決議 | 函請行政院研處 | 會議紀錄 | PDF檔 |
主提案 | 江惠貞 ; 李貴敏 | ||
聯署提案 | 邱文彥; 潘維剛; 呂學樟; 吳育仁; 楊玉欣 ; 紀國棟; 蘇清泉 ; 馬文君 ; 劉建國; 廖正井; 羅淑蕾; 徐少萍; 蔣乃辛; 林德福; 陳鎮湘; 陳碧涵 ; 曾巨威; 陳根德 ; 張嘉郡 ; 詹凱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