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8屆第6會期第17次會議 | ||
日期 | 2015-01-13 | 會期 | 8屆6期 |
會議及提案內容 | 本院委員陳碧涵、李貴敏、陳鎮湘、黃昭順、王惠美、孔文吉、江啟臣等22人,有鑑於國有財產署將從今(104)年開始推動古蹟、歷史建築的「標租」作業,希望藉此達到「強化文化資產活化再利用、引進民間力量協助古蹟保存修復」之效,然而此舉卻引發了文化界的不安。文化資產開放經營是否得當尚有待討論;但國有財產署將「標租」這種利益導向的詞彙冠在文化資產上,並且在「得標」後才需要提交修復或再利用計畫報請文化資產主管機關核准,此一程序不僅不妥,也不合乎文資保存的邏輯。爰此,建請國有財產署以及文化部,應重新擬定國有文化資產活化再利用之相關辦法,針對程序、審查重點以及後續監督等細節做詳盡的規劃;打破現有的框架,去思考如何為古蹟與歷史建物找到更好的保存之路。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
發言委員 | 陳碧涵(1次) | 發言紀錄 | PDF檔 |
決議 | 函請行政院研處 | 會議紀錄 | PDF檔 |
主提案 | 陳碧涵; 李貴敏; 陳鎮湘; 黃昭順; 王惠美; 孔文吉; 江啟臣 | ||
聯署提案 | 蔣乃辛; 詹凱臣; 吳育昇; 鄭天財; 簡東明; 王進士; 廖國棟; 吳育仁; 陳淑慧; 李鴻鈞; 盧嘉辰; 賴士葆; 蘇清泉; 徐少萍; 江惠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