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立委專區 提案表現
會議名稱 立法院第8屆第6會期第17次會議
日期 2015-01-13 會期 8屆6期
會議及提案內容 本院委員蘇清泉等15人,衛生福利部為達成衛生福利白皮書之中長程目標,遠程達到全國75%之縣市具有重度級急救責任醫院,為達此目標,將「醫院緊急醫療能力分級評定」認證資格,做為申請醫學中心或區域醫院評鑑之必要門檻條件。然而,這樣政策策略造成中大型醫院的困惑,因為緊急醫療能力分級評鑑著重於醫院急診部門之環境、人力及照護措施,而醫院評鑑的項目涵蓋全院的各部門、照護流程、及經營管理等全面的查核,以「醫院緊急醫療能力分級評定」為必要要件,重要性凌駕於醫院評鑑上,本末倒置,且分項評鑑也造成醫護人員工作負荷與政府簡化便民之政策相違背,實有再討論之必要。爰此,建請衛生福利部取消「醫院緊急醫療能力分級評定」作為醫學中心及區域醫院評鑑之必要門檻,並考慮簡化其評核方式融入醫院評鑑作業程序之可能性,以降低醫院照護服務之正常運作之影響。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發言委員 蘇清泉(1次) 發言紀錄 PDF檔
決議 函請行政院研處 會議紀錄 PDF檔
主提案 蘇清泉
聯署提案 簡東明; 江惠貞; 詹凱臣; 陳鎮湘; 呂學樟; 馬文君; 鄭天財; 楊玉欣; 徐少萍; 吳育仁; 楊應雄; 盧嘉辰; 張嘉郡; 羅明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