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8屆第6會期第15次會議 | ||
日期 | 2014-12-30 | 會期 | 8屆6期 |
會議及提案內容 | 本院委員蔣乃辛等25人,針對刑事訴訟法於今年五月通過後,行政院依法訂定之「緩起訴處分金收支運用及監督管理辦法」草案中,擬要求各地檢署的緩起訴處分金全數支付國庫,再由法務部提撥一定比例分配給各地檢署,公益團體依計畫申請。如此將導致公益團體申請補助之審核時間增長。同時目前緩起訴處分金運用有如下現象:1.支付國庫的數額逐年提高,從100年的49.27%,到102年增加為67.74%,分配給公益團體的金額卻逐年下降;2.部分公益團體收受之處分金補助支用緩慢,餘額計6億6千9百餘萬元,壓縮其他公益團體申請補助金額;3.補助分配失衡。前述現象讓公益團體申請補助金額縮水與小型地區性公益團體難獲補助。為讓公益團體造福更多弱勢者,及落實緩起訴處分金補助之公平、透明,本席等要求行政院在訂定緩起訴金運用支出辦法時,應考量公益團體面臨的困境與目前緩起訴處分金運用之現象,訂定周延可行的辦法;在審核委員中應納入公益團體代表、公正人士與學者專家,避免不當補助;適度提高公益團體的補助額度與比例,避免影響其業務運作;放寬公益團體申請補助的限制與縮短審核時間。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
發言委員 | 蔣乃辛(1次) | 發言紀錄 | PDF檔 |
決議 | 函請行政院研處 | 會議紀錄 | PDF檔 |
主提案 | 蔣乃辛 | ||
聯署提案 | 邱文彥; 賴振昌; 陳碧涵; 曾巨威; 馬文君; 周倪安; 簡東明; 李鴻鈞; 蔡正元; 林鴻池; 陳歐珀 ; 紀國棟; 顏寬恒; 廖正井; 鄭天財; 林滄敏; 李桐豪; 張嘉郡; 江惠貞; 吳育昇; 李貴敏; 楊玉欣; 王育敏; 蘇清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