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立委專區 提案表現
會議名稱 立法院第8屆第7會期第13次會議
日期 2015-05-26 會期 8屆7期
會議及提案內容 本院委員楊玉欣、江惠貞、劉建國等20人臨時提案,有鑑於視覺化資訊是最常被使用的傳播媒介,導致視障者在接收公共資訊上面臨許多困難,為此《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明文保障身心障礙者「表達與意見之自由及近用資訊」的權利,世界各國亦積極推動「口述影像服務」;反觀我國不論在電視、電影等媒體,抑或博物館、美術館等文化導覽工作,均只提供零星服務,缺乏全面系統化的推動。爰建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3個月內制定無障礙影音指導原則,規範無障礙影音相關內容與時數,將口述影像列為頻道換照、評鑑與審核時的必要項目,並提出獎勵辦法;文化部應於1個月內訂定公共電視無障礙節目製播原則,並在年底前制定博物館、美術館無障礙服務手冊及標準作業流程,編列經費覈實辦理,請公決案。
發言委員 楊玉欣(1次) 發言紀錄 PDF檔
決議 函請行政院研處 會議紀錄 PDF檔
主提案 楊玉欣; 江惠貞; 劉建國
聯署提案 王育敏; 徐少萍; 蘇清泉; 吳育仁; 李貴敏; 蔣乃辛; 盧嘉辰; 林郁方; 邱文彥; 詹凱臣; 林滄敏; 許淑華; 陳根德; 曾巨威; 賴振昌; 陳雪生; 李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