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立委專區 提案表現
會議名稱 立法院第8屆第7會期第7次會議
日期 2015-04-14 會期 8屆7期
會議及提案內容 本院委員蘇清泉、黃昭順等13人,鑑於現行全民健康保險支付藥事服務費之標準,在醫院部分,門診一般處方給藥支付最高47點,慢性病處方給藥28天以上最高69點,住院特殊處方外最高支付88點;在基層診所部分,一般處方給藥支付最高45點,慢性病處方給藥28天以上最高66點,且實際給付費用隨總額點值浮動,無論醫院或基層診所的藥事服務費實屬偏低。再者,此項支付標準之成本,僅包含處方確認、處方查核、藥品調配、核對及交付藥品、用藥指導、藥歷管理及藥品耗損、包裝、倉儲、管理等費用,並未涵蓋藥師用藥安全把關的「判斷性服務」專業項目。為真實反映藥師專業服務與評估的價值,加入藥師提供「判斷性服務」的成本,以確保民眾用藥品質,建請衛生福利部應儘速於一個月內評估,提高健保支付藥師服務費的標準50~100%之可行性。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發言委員 蘇清泉(1次) 發言紀錄 PDF檔
決議 函請行政院研處 會議紀錄 PDF檔
主提案 蘇清泉; 黃昭順
聯署提案 鄭汝芬; 呂學樟; 楊應雄; 徐志榮; 詹凱臣; 紀國棟; 徐少萍; 江惠貞; 王育敏; 楊玉欣; 江啟臣